近期教育部預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修正草案,預計允許「學齡2歲但在開學當月將滿生理3歲的幼兒」提前混齡到小班上課,引起全教總、靖娟基金會抗議,表示此修正案是「罔顧幼教品質」、「掩蓋2歲專班不足的事實」,教育部聽見反對聲浪後再度發新聞稿澄清。
2歲幼兒直接上小班、中班?
教育部澄清表示學齡2歲的幼兒進入小班上課有3個先行條件:
1.該幼兒園設有3歲專班(小班)
2.該幼兒園沒有2歲專班(幼幼班)或已額滿,但3歲專班(小班)尚有餘額
3.幼兒必須生理年齡滿3歲的當月才可入班
第1點解釋不會讓學齡2歲的幼兒進到學齡3、4歲中小混齡班,只是跟學齡3歲的孩子一起上課;第2點解釋此修正案是為了2歲專班不足的情況才出現;第3點解釋不是滿2歲就可以進小班,而是當月即將滿3足歲的才可進入。
就像同一屆的學年會涵蓋兩個歲數的學生一樣(一個班會有比你小或比你大的同學),幼幼班也會有生理剛滿2歲跟剛滿3歲的幼兒在一起上課的情形,而教育部想將學齡2歲但生理已3歲的幼兒先行送到小班上課,就像將同一屆中年紀比較大的學生往上送一個年級,但教育部卻忽略了學齡2歲幼兒需求的特殊性。
2歲為什麼不適合混齡?
反對此修正案的靖娟基金會表示:「幼幼班幼兒具有較高的生理、心理照顧需求」,而小班以上師生比為1比15,老師較難照顧到學齡2歲的幼兒。全教總也發聲提醒:「學籍界線是教育政策與資源分配的重要標準,更是衡量學童生心理發展狀態的依據。」表示以生理年齡來計算的方式不是好方法。
學齡2歲是一個重要的時期,有些孩子剛學習說話、學習大肢體運動、精細操作,甚至還在戒尿布、戒夜奶等等,因此教學目標還是學習基本生活自理,這時期也還會想家、想回到媽媽身邊、需要高強度陪伴,心理狀態不夠穩定,所以老師對學齡2歲幼兒是使用「托育」大於「教學」的教學模式。而小班學生都已經學會照顧自己,開始要進行社交、情緒管理、認知探索等複雜的活動,實際上較不適合學齡2歲的幼兒進入。
若幼兒之前沒有上過學,或是在托嬰中心托育後直接銜接小班,生活落差會非常的大,在家是1對1、托嬰中心是1對5,基本上都可以滿足到幼兒的需求,但小班是1對15、2對30,老師幾乎沒有時間去完美的照顧每一個幼兒的需求,也不可能為了你全班活動都停擺,有可能加深2歲幼兒對學校的恐懼與分離焦慮,所以基於「身心發展狀況」與「生活自理能力」有所不同,混齡班對學齡2歲的幼兒來說還言之過早!
3~6歲就可以混齡嗎?
有些幼兒園除了2歲專班外,只設置3~4歲混齡中班、5~6歲混齡大班兩個班級,因3~6歲學齡的幼兒已學會生活自理,可以自己去上廁所、換衣服,也已經能夠自己入睡、吃飯、整理書包等等,自理方面不需要老師擔心太多,心態也逐漸穩定,少有需要大人陪伴的狀況發生,而他們的學習目標也大致相同(可參考幼兒園課程大綱),有一起努力的同儕對學習新事物來說是很有幫助,弟弟妹妹看著哥哥姊姊做的很好也會想效仿,哥哥姊姊則可以學習向弟弟妹妹伸出援手。
sorce: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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