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育年齡往延後,越來越多育齡女性對於凍卵詢問度增加,認為趁年輕保存卵子,對於延後生育就有絕對的保障。國民健康署提醒想「孕」的女性,告訴大家關於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常見 3 大迷思!
內政部 111 年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 31.43 歲,與 20 年前 26.9 歲相比增加 4.53 歲,而初次生育婦女當中, 35 歲以上占四分之一。隨著生育年齡延後,越來越多育齡女性對於凍卵詢問度增加,認為趁年輕保存卵子,對於延後生育就有絕對的保障。國民健康署解惑人工生殖常見迷思,告訴大家關於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不可不知的 3 件事!
迷思一:凍卵能改變高齡懷孕風險?錯!適齡生育才是關鍵
凍卵保存了較年輕、品質佳的卵子,但身體的老化不會停止,高齡懷孕的風險不會因為凍卵而消失。
在沒有避孕的情況下,經過 12 個月以上的性生活,而沒有成功受孕,即稱為不孕症。「不孕」不一定是不能懷孕,而是不容易懷孕。醫學上不孕症的一般定義是以一對夫妻在無避孕的正常性生活情況下且經過一年仍然無法懷孕稱為不孕。
「人工生殖」指的是指利用生殖醫學之協助,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而其中的凍卵(egg freezing),又稱冷凍卵子,是將卵子取出後,以冷凍技術將卵子保存在極低溫的液態氮桶內,未來可以解凍卵子,進行試管嬰兒(IVF)或人工受孕療程。
醫學研究顯示,隨著年齡增長,女性的卵巢功能及卵子品質會逐漸下降,使卵子不易受精、胚胎染色體異常的情況隨之增加; 35 歲以上孕婦流產、早產的機率較高,孕期罹患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妊娠毒血症)、妊娠糖尿病等高危險妊娠合併症的風險也會增加,胎兒出現先天缺陷或低出生體重的機率亦跟著上升。
儘管透過凍卵保存了較年輕、品質佳的卵子,但身體的老化終究不會停止,高齡懷孕的風險不會因為凍卵而消失,即使卵子解凍順利受精形成胚胎並植入,後續懷孕和生產風險仍存在。
根據國內外統計資料,凍卵可能導致生育決策延後,為降低媽媽和寶寶健康風險,國民健康署建議國人適齡生育最重要,就算選擇凍卵也要盡早規劃生育的時機。
迷思二:胚胎植入越多越好?錯,多胞胎母嬰風險大
根據 110 年《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分析報告》,本國籍女性使用配偶精卵之人工生殖施行試管嬰兒方式統計,植入單一胚胎之活產率為 35 %,植入 2 個、 3 個至 4 個胚胎之活產率分別為 32%、 29.2% 及 23.2% ,換言之,隨著胚胎植入數量增加,活產率有下降趨勢。
醫學實證指出增加胚胎植入數,將導致多胞胎妊娠(雙胞胎或以上)、孕產婦發生併發症、早產及低體重兒之機率也會增加,因此,國際趨勢鼓勵降低胚胎植入數,以維護母嬰健康,例如:美國生殖醫學會鼓勵 35 歲以下女性或具有較多正常胚胎者採單一胚胎植入;台灣生殖醫學會亦於網站首頁,以衛教影片宣導單胚胎植入及多胞胎妊娠之風險,對此,國民健康署呼籲試管嬰兒療程採單一胚胎植入,以降低母嬰健康風險。
迷思三:「助您好孕」補助誰都可以申請?注意!年齡越大補助越少, 45 歲以上無補助
「年齡」是影響生育力的關鍵因素之一,不論男女,生育力皆隨年紀增加而下降,且對胎兒健康有不良影響的機率也隨年齡提高!國民健康署提醒,若夫妻有規律性生活且未避孕,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者,應盡早一起至醫療機構進行生育檢查,求助專業生殖醫學的評估與診斷,把握女性 25~35 歲、男性 40 歲前黃金生育期。
若經醫師判斷有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之需求,且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妻年齡未滿 45 歲者,可至全台 100 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衛生福利部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提供醫療服務之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 19 家增加至 92 家,大幅提升服務可近性。
不孕症就醫諮詢、補助資格申請一次搞定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為減輕民眾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經濟負擔,一圓生育夢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即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
*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 45 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 15 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 10 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 6 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 39 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 6 次;另年齡在 40 歲(含)以上至 44 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 3 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
*不孕夫妻應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1 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 6 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更多資訊請至國民健康署官網【試管嬰兒補助專區】查詢,或撥打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諮詢專線 02-25580900,由專人提供即時服務。
試管嬰兒冷知識:
1978 年,全世界第一位試管嬰兒
西元1799年英國蘇格蘭醫生約翰․亨特(John Hunter)完成人類第一個人工授精成功之案例,西元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個試管嬰兒露薏絲․布朗(Louise Joy Brown),在英國英格蘭皇家奧爾德姆醫院(Royal Oldham Hospital)出生。
1985年,台灣第一位試管嬰兒
民國74年(西元1985年)4月16日,國內第一位試管嬰兒「張小弟」在台北榮總誕生,為台灣醫療史寫下新頁。
台灣人工生殖成功率世界排名第2,僅次於美國
根據國際輔助生殖技術監測委員會(簡稱ICMART,International Committee Monitoring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2013年的統計數據表示台灣試管嬰兒治療成功的著床率為36.7%,台灣人工生殖成功率世界排名第2,僅次於美國,堪稱是亞洲試管嬰兒治療的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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