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宣誓會支持和捍衛憲法,但是,我們離這個目標還很遠 !
《失控的審判》從美國經歷911事件後兩個月做為故事的源起。一名年輕的男人穆罕莫杜薩拉希在一次家庭聚會中被警方突襲帶走,從此即再也沒有回家過…真主啊! 請饒恕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死亡。我們當中活著的人和那些不在了的人! 我們的青春、老人、男人、女人,上帝! 無論你讓誰活著,都要讓他們活在古蘭經之上; 無論你讓誰死,都要讓他們為信仰而死…偉大的神! 願平安與你同在。不經意被撕破的小洞口,看出去是一望無際的大海,同樣有著藍天和白雲,不同的是聳立的高牆是讓人被與世隔絕著。無論是美國、甚至是全世界的人民,沒有人忘記過2001年9月11日發生在美國一起自殺式的恐怖攻擊事件; 美國發動反恐戰爭入侵阿富汗以消滅任何可能藏匿蓋達組織恐怖份子的塔利班。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在美國當地備受歧視,即使他們從小在美國長大、接受美國教育、且並未宣誓過效忠賓拉登都無濟於事。恐懼在人們的心中悄然滋長,所有已知的或是未知的,可能發生或是即將發生的…美國政府積極保護人民的安全,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意錯放其一,反而成為一項致命傷。然而事件發展到最後,逐漸失控,群起亢奮的民眾出現了種族歧視與非人道的迫壓,並且以此為樂。大家寧願相信『所有』信奉伊斯蘭教徒皆為叛徒,也不願相信人性之所以以人為出發現的性格,即應象徵人人都有對事物的選擇權利。
當美國不遺餘力的預防第二次的恐怖攻擊時,極盡一切手段,其中,就包含了薩拉希被移監至美軍關塔那摩灣的監獄。在那裡,人權只是狗屎,美軍的要求、美軍的懲罰將被視奉為宗旨。不論你是否真的有罪,虐待、水刑、恐嚇將人性家人一同關在這裡供其他男性囚犯們強暴,都是包裏在美其名為『反恐』的主義之下。在我的家鄉,我們知道不要相信警察、我們知道法律是腐敗的、我們知道政府利用恐懼來控制我們,當我十幾歲的時搬到德國,這是我第一次體驗到生活在一個人們不怕警察的地方…他們相信法律會保護他們。對我和世界上許多人來說,美國也是這樣,即使在毛里塔尼亞,我們也看《Law and Order (中譯 : 法律與秩序)》和《Ally McBeal (中譯 : 甜心俏佳人)》。當我第一次來到關那摩塔灣,我很高興,因為我相信美國的正義,我從來不相信,我會沒有經過審判就被關了八年,而美國會利用恐懼和恐怖來控制我。我在這裡的所有時間都被告知 “你是有罪的”,”你是有罪的” 不是因為我做過的事情或是已經被證明的事情,而是因為懷疑和關聯。如果你對美國有意見,你永遠都會有這個問題。我的警察不會原諒我從未做過的事情,但我試著去原諒。我想原諒,因為這是阿拉,是我的上帝想要的,因為這個願因,我不會對那些虐待我的人懷恨在心。在阿拉伯語中 ”自由” 和 “寬恕” 是同一個詞,也因為如此,即使我被關在這裡,我也可以自由。但我希望可以得到平靜,因為我相信這個法庭是由法律所引導的,而不是我的恐懼。願上帝寬恕我們、願上帝與我們同在…
在關塔那摩灣監獄,薩拉希在各種嚴刑拷打下都沒有直接承認過政府加諸在他身上的罪名; 他懷抱著希望,相信這個象徵自由與平等的國家會還給他應有的正義。在《失控的審判》裡,並不是要教導觀眾去一分為二的去究責美國政府、也不是絕對的提倡人權團體所有的主張。在經由改編的《我在關塔那摩的日子》中,想要呈現的只是一樁過去曾經真實發生過的事情。當年美國政府抓拿了779位囚犯中,最後僅有8位最終被定罪,也許導演凱文麥克唐納只是想藉由電影指出腐敗的系統。國家與人民面對創傷的檢視,傷口縱使結痂也殘不忍睹,但是政府不容質疑的態度與強悍卻沉重的怦擊著每一位觀眾的內心。
「Now, Someone has to answer for that.」(現在,必須有人為此負責)
「Someone…not just Anyone.」(必須有人,不是隨便任何一個人)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上帝的愛、聖靈的陪伴,與你們眾人同在。你會堅持抵抗邪惡嗎? 不管什麼時候你們犯罪了,你們都會悔改並歸向耶和華嗎?「有上帝的幫助,我會的。」你會盡你所能的在地球上尋找正義嗎? 並且以人類固有的尊嚴對待每一個人?「在上帝的幫助下,我會的。」
軍事檢查官斯圖亞特庫奇 ( #班尼迪克康柏拜區 /飾) 在政府重重機密的控管下,明白了薩拉希經歷過的 “特殊項目”,即使身為政府為此案件的辨護人,他在一次友人嬰兒的受洗儀式下,做為一個基督徒,他明白無法再置身事外,他必須將他所知的真相在不畏權利的抗衡下公諸於世,他同時也明白這條路會將他的未來趕盡殺絕,但他學習的真理、他明白的正義將不容許他違背自己的良心做出錯誤的決擇。薩拉希的律師南西霍蘭德 ( #茱蒂佛斯特 /飾) 既以決定為薩拉希爭取自由、追求司法正義,原與斯圖亞成為對手,爾後又成為盟友,係因為他們都發現了政府不願意承認的缺失與極權手段。面對薩拉希口口聲聲的清白,他們又該如何面對強硬的美國政府與已深感恐懼的美國人民。
美國憲法與權利法案致力維護公民自由,包含言論、宗教信仰和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 美國獨立宣言被認為是世界人權進展的里程碑,其後制定的憲法被視為民主和人權的重要文獻。然而綜觀此次的審判,人民選擇信任的政府,有沒有存在著灰色地帶?《失控的審判》結尾,薩拉希歡呼著「我自由了」的聲音還在耳際徘徊卻驟然停止,是不是象徵著自由之路並未前行? 只是曇花一現的美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