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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天之後,又被關去陽臺了,而且媽媽並沒有發現我故意寫錯。那天雖然沒有下雪,但還是很冷,吐出的氣都是白色。我確認媽媽拉起窗簾後,走去室外機旁,在隔板的另一側看到了那隻白白的手。
我在蹲下來的同時,用食指的指尖在隔板上咚咚咚敲了幾下。那隻白白的手抖了一下,這次我用指尖輕輕碰了一下她伸出的手背。她的指甲比上次短了些,只是有點參差不齊,看起來並不是用指尖刀剪的,而是用牙齒咬的。
幼兒園也有同學整天啃大拇指的指甲,所以我猜想她應該也有同樣的習慣,就沒有太在意。指甲參差不齊的那隻手和我一樣豎起了食指,然後咚咚咚敲了三下水泥地。我敲三下是在問她「妳好嗎?」她也和我一樣嗎?
我正在思考該怎麼回答,白白的手指在水泥地上畫了一個圓圈,然後輕輕敲了兩次。接著又畫了一個心形,輕敲了一次。是不是代表這個意思?我畫了星星,輕敲了兩次,又畫了脖子長長的長頸鹿,敲了三次。那隻白白的手將大拇指和食指圈在一起,比了一個OK的手勢。
這是我們之間的摩斯密碼。有形的東西可以畫畫,但心情很難用畫畫表示,所以就靠輕敲的次數猜測相符的詞彙。三次就是「妳好嗎?」如果是四次就是「非常謝謝」,至於兩次……
我想要表達「朋友」的意思,在輕敲了兩次之後,畫了兩個站在的人。
我們像這樣用指尖總共交流了六次。在最後一次的第六次時,我看到她白白的手背上有一個直徑不到一公分大小的紅色水泡。妳怎麼了?這次我忍不住脫口問道,但隔板的另一端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不知道是否因為我問了這個問題的關係,所以她改變了坐的方向,伸出了沒有受傷的手。
雖然是同一個人的手,卻讓我有一種陌生的感覺。我們只用手交流,兩隻手分別有不同的人格,和我成為好朋友的是大拇指在後方的左手,右手則是初次見面。但她的右手和左手一樣白,指甲也很髒。
我也換了方向,背靠著陽臺欄杆坐了下來,平時都用右手,這次伸出了和平時相反的左手。兩隻初次見面的手沒有像平時一樣聊天,彼此慢慢靠近,起初有點戰戰兢兢,最後用力握在一起。我們握得很用力,可以感受到溫暖一直擴散到指尖。
好想見面,想看看她長什麼樣子。
我要帶著畫,按門鈴去見她。
在我這麼下定決心的隔天,我見到了她。真的只是巧合,彷彿天上的星星聽到了我的心願。
那天傍晚,我跟著媽媽去附近的超市「晴海商店」買菜。走到肉品區時,媽媽對我說,她忘記買牛奶了,叫我去拿一瓶牛奶。我走回乳製品區,拿了一盒平時媽媽常買品牌的一公升裝牛奶,走回肉品區,看到媽媽正面帶笑容,對著站在她前方的一對母女微微鞠躬。
那個女人和媽媽差不多年紀,衣著很花俏,身旁的女生和我年紀差不多,頭上綁了一個很大的蝴蝶結。穿著附近一家托兒所的藍色罩衣。
我躲在媽媽身後,悄悄把牛奶放進推車上的購物籃內,媽媽轉過頭,露出眼睛完全沒有笑意的笑容對我說:
「香,這是住在我們隔壁的立石太太,妳來打聲招呼。沙良和妳同年,已經會自我介紹了。」
隔壁的……我無法吞下倒吸的那一口氣,看著名叫沙良的女孩。她皮膚很白,有一雙圓滾滾的大眼睛。可愛的樣子簡直可以上電視。
沙良對我嫣然一笑,好像我們是認識已久的朋友。她的雙眼露出了調皮的眼神,好像在說,我們早就認識了。
我也想回報像她那樣的笑容,但應該變成了只有嘴角上揚的不自然表情,事後媽媽一定會罵我冷冰冰,但這就是我的笑容,我也無可奈何。
媽媽似乎無意和屬於不同類型的鄰居太太當朋友,聽到我說「阿姨好」之後,就說了聲「那我先走了」,推著推車離開了。
沙良揮手對我說「拜拜」,我也向她揮了揮手。當我們擦身而過之後,我才想起她手上的傷。回頭一看,發現沙良和她媽媽仍然在直線的延長線上,但我看不到她的手背。
因為沙良和她媽媽牽著手。她的媽媽單手推著推車。我這才發現「我手上有很多東西」、「我很忙」無法成為不牽手的理由,但我也不會主動去握住媽媽雙手推著推車的手。
我的手上之所以還可以感受到沙良小手的感覺,除了在我痛苦的時候曾經激勵我以外,更因為在她之後,不曾有任何人像她那麼用心地以手和我交流,取代這份記憶。
在我見到沙良那一週的週末,偶爾會和我牽手的爸爸自殺了。
我知道即使不去陽臺也可以見到沙良,但我讀的是三點就放學的幼兒園,沙良讀的是托兒所。即使我有勇氣去按她家的門鈴,非假日也見不到她。於是我決定等到週末。
星期六下午,爸爸說他要出門看電影。他常在週末去看電影。我下午要寫功課,這也和平時的週末一樣,但那天媽媽心情特別差,要我寫的功課比平時多了一倍。
今天沒辦法和沙良一起玩了,明天的話……夜深之後,這份期待也落了空。因為有人在海裡發現了爸爸的屍體。
媽媽和我一起搬去了媽媽娘家的外婆家裡。
我無法向沙良道別。在公寓度過的最後一個晚上,我趁媽媽洗澡的時候去了陽臺,但在陽臺的隔板下沒有看到那隻白白的手。
如果有機會,我希望不是在隔板或是水泥地上,而是用指尖在她白白的手背上輕輕敲兩下。
再、見。
於是,沙良就會依依不捨,但很溫柔地向我揮手道別。我也會向她揮手。接著,兩個人的指尖會像在相互搔癢般交纏在一起,用力握一下手。雖然依依不捨,但我會鬆開她的手,最後再輕輕在她的手背上敲六下。我相信沙良一定能夠瞭解我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不、會、忘、記、妳。
雖然無法這麼做,但我在隔天早上離開之前,把一封簡短的信放進了沙良家的信箱裡。我並沒有留下新的地址,但我充滿真心誠意地在信上寫著——
「好想再見到妳」。
那天之後,我並沒有每天都想到沙良,甚至幾乎忘記了她。但是……
在想要一死了之,而且最好身首異處的時候。
我曾經想像跳向迎面而來的電車,血肉模糊、內臟四濺。但現在回想起來,無論流血的量、手腳斷裂的方式都只是想像力能夠承受的驚悚,所以才會在最後的畫面中呈現電車經過的鐵軌上,留下剛好在手腕處斷裂的右手。
宛如只有那個部分依然是純潔無瑕的我。
但是,我沒有勇氣跳向電車。並不是因為我用這種方式死去,家人會為我感到難過,而是想到他們還必須費心為我造成很多人的困擾善後。
所以我也曾經用美工刀放在手腕上。只要稍微用力就好。我這麼想著,用力閉上眼睛。不知道為什麼,指尖感到很癢。
不要,不要,沙良。
自從搬離那棟公寓之後,即使會回想起指尖熟悉的感覺,但那是第一次想起她的名字。那時候是十五歲,所以是相隔十年想起她的名字。
三年後的十八歲,在我不時閃過自殺念頭的那一陣子,沙良遭到了殺害。
然後就這樣過了十五年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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