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女孩不死》
我動也不動地站著,抬頭望著房子以及其上的黑暗天空。
一圈薄霧從月亮前飄開,讓出位置給下一群雲朵──是我一直在等待、那如詩如畫的美麗背景。
一臺在車庫拍賣會上用三十塊美金買來,有二十五年歷史的Nikon FM2n,正耐心地等在腳架上。
我不知道已經在外頭待了多久──感覺好像過了好幾個小時。我覺得自己就像某個科學實驗裡的實驗對象,他們會要你等過了一小時後把鈴搖響,而大多數人大概過十二分鐘就搖了。有一瞬間,我想過今晚要放棄,反正永遠都還有明天。
突然之間,我周圍的一切似乎變得稍微亮了些。房屋後方有著模糊薄霧,彷彿是一團襤褸薄紗,月光從那後頭透出來。
換句話說,狀態非常完美。
在昏暗的光線下拍照需要長時間曝光──比一般人(包括我自己)能維持站著不動的時間還要長,所以我會用一個可以按壓的小氣動裝置,連著一條固定在相機上的線。我壓下裝置,在快門掀起時聽見喀拉一聲,然後開始讀秒。當我數到十,就放開裝置。快門關上。
我重複這個動作幾次,一方面是要調整焦距,房子才會落在在焦點外,前院那棵巨大橡樹的輪廓才會清晰且分明。我沒有拍太多照片──當你用的是真正的底片(而且是自己付錢買的話),不可能想拍多少就拍多少。
幾分鐘後,雲朵已經擠在一起,再度讓整個畫面變得昏暗模糊。即便是像我們家這種古老房屋──有著雕刻的屋瓦、搖搖欲墜的屋簷,外加一個巨大的彩繪玻璃凸窗──都需要正確的環境背景。
我的注意力從相片上移開,這個景象中散發的詭異氣息引起了我的注意。突然間,我覺得自己一個人站在外頭似乎有點愚蠢,對任何瘋子來說都是很好的攻擊目標。將鏡頭蓋給蓋回原處時,我的呼吸轉淺,手不住地顫抖。我實在很想把整組工具一抓,逃回房子裡,但我體內有某種情緒不願意輸給恐懼感。所以,我以相當緩慢謹慎的動作,把相機從腳架上移開,將固定相機的底座轉鬆,把相機皮帶掛到脖子上,遙控快門則捲在手上。
劈啪。
我轉頭四處張望,尋找聲音來源。
深呼吸。只是隻鳥,或松鼠,或是某隻我妹妹堅持要餵的貓。即便這麼做會讓我們的母親氣得張牙舞爪……我不是故意要賣弄雙關語的。
刷、刷。
「小貓咪,來這邊──」我溫和地說,「小貓咪──來這邊──」
劈啪。砰。
「小貓咪,現身吧。」我說,稍微大聲了點。
一顆頭從橡樹的樹幹後方探出來。
在認出我妹妹凱西那蜂蜜色的頭髮之前,我的心臟先往後翻了三圈。
「現身吧?」凱西問。「喵喵中士在此報到。」
我試圖想出一些嘲諷的話反擊,可是我連氣都還沒喘過來。我用力打了她的手臂,吞下好大一口氣。
她望著相機好幾秒,嘴脣抿在一起,一副眉頭要皺不皺的模樣,這是她近來最常做出的一號表情。她把重心從一腳移到另一腳,再移回來,手指輕輕玩弄著母親那件老舊的薩里高校T恤的袖子。她接手了這件衣服,拿來當睡衣。
「妳在外頭多久了?」
凱西聳聳肩,看著手錶。「一陣子。」
「幾點了?」
「三點十六分。」
真的假的?我已經在外面待了三小時。我想我是超越那個搖鈴實驗了。
只要我出門拍照,凱西就會一路跟在我身後。她會站得很靠近相機,看著我所看見的一切。但她說自己實在不懂某些事物為什麼值得一拍。
我試著想教她,但她其實有點無藥可救。一開始,她的照片看起來像是拍壞的出遊照,而經過令人精疲力竭的五小時後,照片甚至還更糟──因為她試圖要走藝術路線,結果照出一大堆圓圈和模糊的影像,照片裡完全沒有生命。
我跟她說不要擔心,也許她真正的天賦會在年紀大一點時顯露出來。
我還能跟她說什麼呢?說我無法想像在這個世界上四處遊走,卻無法從這些看似平凡的物體中看出輪廓、形狀以及和諧感,是什麼樣的感覺嗎?或者說,在學校時,我為我的相機感到孤單,彷彿相機就是我的朋友一樣(我在學校沒有任何朋友,所以這樣的感受很合理)?
「妳是要拍什麼?我什麼都看不見。」她說。
「我會解釋的,但現在都三點鐘了,」我說,「我沖洗照片的時候會給妳看,好嗎?」
她點點頭,打了個呵欠。
我又抬頭望了房子一眼。
一道柔和的光芒透過遮蔽我們臥室窗戶的樹枝窺探出來。
「噢,該死……」我說,「凱西,那光是從哪個房間冒出來的?」
如果媽在家裡四處晃,還把燈打開,那她就會知道凱西不在房間,也就是說,她不用多久就會發現我也不見了。這代表麻煩大了。
不要為了拍照片,讓自己或凱西陷入詭異而且可能會有危險的狀況,這是最近最新出爐的一項規則,這項規則的前身則是不要跑到屋頂上。每被抓包一次,規則就又進化了一點――不准拍零售的商品;不准拍別人家的房子;不准把凱西當成誘餌,去拍那些不想被拍的人。我很確定,接下來,規則很快就會變成放下相機,坐在沙發上,不准動。
即便父母的怒意正悄悄逼近,我心中的攝影魂也無法忽視這麼酷的東西,就像獵人看到異國生物會想把牠們的腦袋掛在自己的牆上,只是沒那麼噁心。當我看到一些看起來比較有意思的事物時,就會瘋狂地想拍照。那就像是一種渴望。出於本能,我打開鏡頭蓋,把相機舉到眼前。
「不是我房間。」凱西說,「也不是妳的。」
「設好腳架。」我說。揮手指著躺在地上的腳架,然後將注意力轉往光源。
那是一種相當柔和的光芒,淺淺的金色。凱西說對了――不是從我們兩個的房間傳來。
甚至根本就不是來自屋子裡面。
等不及腳架了――我盡可能穩穩地拿著相機,彎起膝蓋,撐住身體的姿勢,深吸一口氣,憋住――然後按下快門。
幾秒之後,我放開手,然後拍了另一張相片,又一張。
「好了。」凱西說,把那個要鎖在相機上的底座遞給我。
我動作能多快就多快,將相機接上腳架,眼睛對上取景器。
光不見了。
我們又多等了幾分鐘,但那光再也沒有出現。最後,我蓋上鏡頭,折起腳架。凱西看著我,每隔幾秒就往上瞥,看看那個光是否有回來。我們的眼睛對上了一瞬間,我得辛苦地吞下一口口水。
那是什麼?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它為什麼熄滅了?我們兩人都沒有大聲問出這些疑問。
但我們都在思考這些問題。
我們無聲地走過旁邊的院子。很幸運,十月的夜晚夠冷,那些一向聚集在院子裡、為數眾多的巨大蜘蛛都不見了。但為了以防萬一,我還是走在前面。凱西超容易失控,而我們都不需要一聲令人背脊發顫的尖叫,來害我們的位置曝光。
我轉頭看看她。因為停得太突然的關係,她一頭撞上我。
「蜘蛛嗎?」她問,聲音中有著恐懼。
我搖搖頭。我的眼神越過她望向前院,盯著大約在二十秒前我們站的那個地方。
那裡被我們曾在樹叢裡看到的、一模一樣的微光點亮。
而且它看起來好像真的在……閃閃發光。
「怎麼了?」凱西低聲說。
「呃……」如果我的妹妹看見了,她一定會抓狂。我直勾勾地望著她,露出微笑。「什麼也沒有。」
從眼角餘光,我覺得光團有種越來越大的趨勢――然後我便明白, 它不是變得越來越大――
――是越來越近。
它在跟著我們。
「我好像看到了一隻小蜘蛛。」我說。
「快走,現在就走。」凱西邊說邊推著我的背。
我讓她走在我前面,從後門進去。當我往身後瞥了最後一眼時,那裡已經沒有光了。它要不是消失,就是還沒有繞過轉角。
我們轉換成間諜模式,爬上從進門處通往二樓的樓梯,跳過第三、第八和第十一階──那幾階會發出大聲到吵醒死人的嘎吱聲。凱西輕輕揮手道別,溜進她的臥室。
我把腳架放在地板上,相機放上衣櫥。隨後,一陣疲倦將我淹沒。我換上長T恤,爬進床裡,告訴自己,那一定只是一群好奇的螢火蟲。
一定是那樣。沒有其他解釋了。
我在陷入夢鄉前看到的最後一樣東西,是窗戶外頭那細長的橡樹枝上一團微弱的光芒。
是好奇的螢火蟲。我疲倦地告訴自己。牠們是如此好奇,以至於想出了方法跟著我們上樓,卻沒有真的進到房子裡。
2
圖書館後方,左邊角落,書桌底下。
不過,你得願意坐在地上才行。儘管如此,為了獲得完美的藏身處(只要不在教室,哪裡都好),這算是很小的代價。這裡沒有擠成一團的學生,也有很多空間可以放腿,而且完全不會被圖書館員看到。
「不好意思,艾莉西絲。」
但很不幸,你還是會被校長看到。
「沃倫小姐,在這美好的秋日時光,妳是蹺掉了哪一堂課?」
我從圖書館的閱讀小間裡站起,拿起包包。「歷史課。但技術上而言,我不算是蹺了一堂課。」
艾姆斯女士抽了抽嘴角,幾乎要笑出聲,接著她清清喉嚨。我有種還不錯的預感――那是「我今天的心情還不算爛到爆炸,所以在這件事上還可以笑得出來」,而不是「我已經忍無可忍」。如果你跟我一樣跟校長混得那麼熟,就能摸清她的一舉一動。
「妳倒是說說,蹺掉歷史為什麼不算蹺課?」艾姆斯女士一邊說話,一邊調整在帽子日時戴在頭上的海灘草帽――嚴格說來,帽子日是返校週的第一天,這是一整學年中最令人厭惡的時期。這頂帽子搭上她那件米白色的運動上衣,呈現出一種恐怖的衝突感。但我深知自己最好不要做任何評論。
我們走出圖書館,盡力裝出一副正在進行一趟愉快散步的模樣。我很清楚我們要往哪裡去,也知道在我們到抵達時,她會撥通哪一支電話號碼。我更清楚,我的母親「又得」從哪一個會議裡被叫出來,跟她女兒的校長談談,同時我也心裡有數,週六留校察看時要去哪個教室報到,這可不是那種好看的八○年代電影裡的週六留校察看,而是無聊到難以想像、讓你想用鉛筆戳瞎自己雙眼的那種(至少這樣就可以藉故先走)。
我嘆口氣。「他們在體育館裡,幫宴會做裝飾。」
如果一定要用正面的態度面對這整件事,就是我可以不用為了愚蠢的返校歡迎宴會去裝飾那座愚蠢的體育館。不過就是另一個留校察看嘛,沒什麼大不了。我從八月開始星期六就沒閒著過。
但艾姆斯女士絕非等閒之輩。「啊,」她邊說邊直盯著我的雙眼。「我想就這麼辦好了――不如我們就當作沒這回事,然後妳就可以回班上幫忙了?」
我惡狠狠看她一眼,她回我一個無辜的微笑。
我們在通往體育館的走廊上邁開步伐。
「艾莉西絲,總共幾次了?」
「這個月嗎?」
「今年。」
我從嘴裡噴出一口氣,吹開臉上一小綹粉紅色髮絲。
「十二次了,艾莉西絲。」她說:「蹺課十二次――而且還只有算我抓到的次數――更別提其他的小插曲。」
她說出小插曲的語氣是相當明白的暗示,表示某些小插曲其實一點也不小。但就我個人而言,我實在不覺得用誠實的態度回應一名實習老師何罪之有,尤其她根本就太前衛,竟然在合唱團一年一度進行盛大走秀的體育館外面,高調反對這場秀。她應該早早打消教書念頭才是――但可能只有我這麼想吧。
「我這樣告訴妳好了,沃倫小姐,我不能像發棒棒糖一樣,隨隨便便罰學生週六勞動服務,我這裡也會有壓力。目前在我們這區比較傾向停學處分。」
停學。
我輕輕將指甲戳進掌中。不知怎麼,停學二字聽起來比勞動服務還要糟。誰都有可能被罰勞動服務,但停學二字――是專門給那些反社會分子的。
我還沒有百分之百確定自己準備好,要一下子跳這麼多級。
我們再次邁開步伐,她嘆了口氣。「艾莉西絲,妳應該知道,我認為妳潛力無限。妳成績很出色――很明顯,只要妳願意,就可以做得很好。」
接下來,她開始說教,說什麼除了我自己之外,沒有人可以幫我做決定,之類之類。我點點頭,但有一搭沒一搭地聽著。停學這個詞依舊在我腦中像隻憤怒的蜜蜂,嗡嗡亂轉。
我們到體育館了。
歷史課的人散在體育館各處,為了這愚蠢、無意義的宴會,汲汲營營,進行一些愚蠢的、無意義的任務。此時,每顆頭都轉過來看我們。我把下巴抬高,並且稍微用輕蔑的眼神環視各處。跟我對到眼睛的小鬼立刻乖乖繼續工作。
安德森女士急急忙忙走過來,此人正好是史上最蠢老師(我可沒亂說,這是千真萬確――她光是要把「萬丈光芒」這四個字念好就花了四遍。)
「很好,現在是怎樣?」她問:「艾莉西絲,我真是太驚訝了。我本來以為妳會直接去大辦公室呢。」
艾姆斯女士皺起眉。「沒這回事。我跟沃倫小姐剛剛在閒聊。我希望妳可以原諒她遲到。那麼,我就把她交給最能幹的妳了,安德森女士。」
她說能幹的語氣就跟說小插曲一樣。
「真是太棒了。」安德森女士回答。
艾姆斯女士低頭看著我。「妳今天一定會傾盡全力地工作的,是吧?艾莉西絲?」
絕對全力以赴。
但安德森女士沒打算結束對我的折磨。她將手一拍合起。「艾莉西絲!妳一定忘了今天是帽子日!傻孩子,粉紅色頭髮可不算帽子啊!不過妳很幸運,我們有一些備用的――」她轉頭越過肩膀高喊。「傑瑞米!把箱子拿過來!」
那男孩正在擺弄著假花和柳條籃,組裝一個要放在正中央的醜擺飾,他不情不願地拿起一個中型厚紙板箱,朝我們走來。
想都不要想。我寧可戴著搖搖晃晃的香蕉水果籃,也不願讓那些噁心的玩意兒碰到我的頭皮。
傑瑞米絆倒,弄掉箱子。帽子飛得到處都是。
非常好。
「安德森女士,妳真是周到。」在傑瑞米四處爬來爬去、把那些棒球帽和彩色墨西哥帽撿回來時,艾姆斯女士說:「但我不覺得艾莉西絲是會想參加帽子日的人。」
結案。艾姆斯女士離開體育館。
安德森女士轉向我,話語中透出一種興高采烈、猶如啦啦隊歡呼的情緒。「我究竟該拿親愛的艾莉西絲怎麼辦才好呢?」她問,掃瞄著室內。「妳不如就……」
只要能離安德森女士遠一點,我都好。
「……去幫派琵吧。」
派琵!?
「她甚至不在這班上!」我抗議道。
安德森女士一臉得意洋洋。「艾莉西絲,所有的啦啦隊員今天都出動幫忙。所以,妳不如去跟派琵報到,跟她說,只要能幫上忙,妳都會覺得很高興,怎麼樣?」
我絕對不會用很高興來形容這件事。
「沒有弄直!」派琵說。她火焰般的橘色頭髮幾乎都塞在那荒謬的鬆垮洋紅色貝雷帽底下,只垂下一綹髮絲蓋住她的左眼。她用右眼怒視我。
我大大嘆了一口氣。「派琵,我發誓:這旗子已經掛很直了。」
我們在一面寫著校友們!歡迎返校!的塑膠旗兩邊僵持了差不多整整五分鐘,每次掛到定位,派琵就會卻步,認為這樣還不夠好。
「看起來就是不對。」她嘀咕著。
「那是因為妳只用一隻眼睛看,」我說:「妳看不出視覺深度。」
她嗤之以鼻,翻翻白眼。
讓我稍微解釋一下。派琵.賴爾是一名啦啦隊員,因此相當習慣四處彈跳,以及長時間將雙臂舉在空中。
而我,艾莉西絲,不是啦啦隊員。事實上,我可以算是反啦啦隊派的。所以,當派琵在外頭鍛鍊她的二頭肌、三頭肌和臀部肌肉時,我則跟那些被放逐的傢伙一起,懶洋洋地躲在露天看臺底下。
但我絕對不會對派琵承認自己快要撐不住。我垂下我這邊的旗子,「算了。」我說。當血液透過血管大量回流,我的手臂簡直像著了火一樣。「太低能。我才不要做這種事。」
「一定要!」派琵說:「而且妳一定得幫忙,不然我就跟安德森女士說。」
她一定會去告狀。然後我就得在同一天再次面對艾姆斯女士。她的善體人意以及注意到我少之又少的潛能的能力就會全部用光。
我停下來做幾個伸展手臂的動作,對派琵發出不爽的聲音。
「妳這怪咖。」她說。
這稱呼我聽慣了。
「妳跟妳那愚蠢的粉紅頭髮――」這個也聽過了。「還有妳那一家子怪咖!」
這部分倒是新鮮。
在薩里高中這令人窒息的世界裡,不管分隔我和派琵的是怎樣的力量,唯一還牽絆著我們的,就是家人。嚴格說來,應該是姐妹。四年級時,凱西曾是派琵的妹妹米米最好的朋友。她們是那種吵架的時間比沒吵架還多的好友,但兩人依舊如膠似漆。
「成熟一點好不好,」我說:「別把我的家人扯進來。」
派琵站得更挺。「只要妳那個精神有問題的妹妹離米米遠一點,我就不會多說什麼。」
我臉上的疑惑神情應該是蓋過了惱怒。
「她的手。」派琵說。
大概一個月前,米米在我們家摔斷手。但那是場意外。她在走廊上跑,轉進凱西的房間時不小心絆到地毯,滑倒了。這種事就是會發生。
雖然――仔細想想,我們最近都沒再看到米米。
「所以呢?」
「妳妹弄斷我妹的手。」派琵說。
「喔,拜託喔。」
「米米把整件事情都跟我說了。她不願意跟我媽講,是因為她說她對凱西感到抱歉。但我認為她是害怕,因為妳那小妹是個暴力的神經病。」
好,我的確不受歡迎,不友善,也沒朋友。但我不可能就這樣大刺刺地讓別人辱罵我的妹妹――是,她是有些敏感,但絕對不是什麼暴力神經病。
我朝派琵上前一步,她縮了一下,但沒有退讓。
「艾莉西絲,妳面對現實吧。凱西是個瘋子。」她瞇起眼睛。「我妹妹只不過想摸一下她那些蠢娃娃……」
派琵持續罵著,但我已經沒在聽了。我並沒有退縮,但突然之間,我失去了想繼續爭執的念頭。
因為那兩個字――娃娃――聽起來其實還滿合理的。
很多人熱中蒐集一些你我會覺得愚蠢(或好笑)的東西――比如黏了塑膠眼睛和一對貝殼腳的石頭,或是形狀像動物或神話生物的蠟燭。
而凱西蒐藏的是娃娃。
【延伸閱讀】
好書不寂寞,妞書僮來陪你看看書
當妹妹不再是那個原本的「妹妹」該怎麼辦?《壞女孩不死》不只是個懸疑故事,更是一趟超自然之旅!即使是喜歡鬼故事的妞妞們,看完今晚都要開燈睡覺~
本文摘自《壞女孩不死》
出版社:臉譜
作者:凱蒂‧艾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