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嗶聲後留言》
太好了,那我們去逛夜市吧,我說。
我們還剩十三天就要復合了,她說。
我心中萬馬奔騰,馬蹄子差點從嘴裡伸出來,她說他們說好了,只分開一百天,就快要復合了。
最終我收買了女孩陪我逛夜市,代價是請她去按腳,按腳店的老闆娘說我們只剩兩個技師了。兩個技師往我面前一站,沒想到就是天堂和地獄的抉擇。
左邊的女技師花容月貌,我一度懷疑他們店裡是聘請了平面模特來按腳。
右邊的男技師兇神惡煞,黑色緊身背心,右胳膊上文了一條長長的蜈蚣,蜈蚣上有一條歷史悠久的刀疤。女孩看看我,怎麼辦?
我突然特別想家,一咬牙,一跺腳,腳跺得太使勁兒差點尿出來:那就麻煩大哥了。
結果沒想到大哥一上手,讓人如癡如醉,手法極其精到。
老闆娘說算你運氣好,平時蜈蚣哥都要預約的,今天讓你趕上了。
按完腳去了一家咖啡店。店裡的天花板是純玻璃質地,小雨打在天花板上,格棱格棱地響,潮濕的空氣裡散播著古典音樂。認識女孩的第四天,氣氛終於文藝起來了。
女孩的側臉轉向左邊,看著雨,像是被細心雕琢的玉像,晶瑩剔透。
你和男友為什麼分手?我問。
你想知道?女孩看看我。
臺北的冬季連天是雨,在一件單衣就可以度過的冬季裡,故事不停地發生、延續,滿街都是忘了帶走的開始與結局。
女孩講了一個文藝的故事。
那段時間她一直在吃減肥藥,在戀愛紀念日的那一天,她和男友都太開心,喝了很多酒,雙雙喝醉,在溫暖的被窩裡相擁而眠。
早上的鬧鐘響起,女孩醒來,發現自己拉褲子了!而且床單、被子、男友的身上都受到了濺射傷害,眼下的殘局是怎麼也敷衍不過去了。
於是她輕輕地推醒男友,用臺灣女生獨有的嬌嗲對男友說,那個吭,人家,人家可以拉一點在床上嗎?
然後男友就走了。
我喝下一口咖啡。女孩的眼淚滑落,側臉仍在看著雨,多麼傷感的故事。
別傷心了,我說,他一定很愛你。
嗯,女孩點點頭。
嗯,他沒打死你,一定是因為愛你。
接下來的幾天都伴隨著男友歸來倒計時。我問她,今天星期幾?她說你等等啊,然後抬起頭看了看太陽的方位,說星期三。
我見過用太陽來看幾點的,沒見過看週幾的。她說我是在看「101」啦,上面有一盞燈,對應彩虹的顏色,黃色就是週三。
她身上存在著我見過卻又沒見過的單純。有些人,活著就是一件藝術品。
還剩三天,還剩兩天,還剩一天,她馬上就能和男朋友團圓,沒有絲毫的質疑。我開始擔心故事的結局。
終於到了那天,我坐在店裡陪她,看看表已經二十三點四十五分,第一百天馬上就要過去。
我說,也許他是數錯了,誰定的一百天啊,一百天多難數啊,應該說三個月後的三八婦女節我來找你,簡單明瞭。
她哈哈地笑著,笑著笑著就笑過了零點。
我要離開臺北了,她專程跑來送我,那個笑不離身的女孩再也沒能笑出來,只是畫下一張簡單的微笑,貼在臉上。臨走的時候她送給了我很多麵包,她說雖說不好吃,但也是她的一片心意,吃了就不會忘記她。
下一次來臺北開演唱會吧,坐滿小巨蛋,把最好的票留給我!她擠出最後一個笑容,消失在我的視線中。
臺北的雨季很美,美到每一彎跌宕,美到每一寸波瀾,雨下到左心房,劈啪作響。撐開傘,可以忠孝東路走九遍。
細數著我們曾在哪裡擦肩,曾在哪裡並肩,曾一個在後一個在前,從遠遠的天邊望下,我撐開傘,變成一朵小傘花,請你找到我,不要忘了拿。
回到北京很快被工作堆滿,一忙就是半年,專輯的宣傳期過去才算鬆了一口氣。一個朋友說要去臺北,問我有沒有需要帶的東西,我想了想說,幫我從通化夜市那個麵包店帶幾個麵包回來吧。
過了幾天,同事把麵包遞給我,我撕開來吃了一塊。
嗯!超好吃。
我想你了
「我想你了。」
我拿出一張信紙,嘩啦啦地寫著。
不知不覺寫滿了一張,看看,然後把它撕掉了。
筆尖再次落到紙上,只寫出了四個字:
「我想你了。」
每個人都有閃光點。
比如說霸道總裁,霸道並不是閃光點,總裁才是,人有錢,霸道起來才有魅力,要是霸道窮小子可能人人得而誅之。
在大學時代,我就是那個霸道窮小子,窮得超凡脫俗。
那時住宿舍,我的夢想是寫歌寫到後半夜能有一碗泡麵吃,要是再加個雞蛋,那就已經品味到人生極樂,如果再來一根火腿腸,我會立馬高唱汪峰老師的「這就是飛一樣的感覺」。
說到霸道,其實還是形容小鬼更好些,在我窮得買不起衛生紙的時候,偏偏認識了個有錢人家的小姐。她就像個史萊姆一樣天天黏著我,但她是黃金史萊姆,沒事就下館子。
「下館子」這三個字對大學生來說就像恐怖片一樣,有人說誰下館子了,會嚇得渾身一哆嗦,一頓飯吃幾十塊錢!那還不咽一口飯吐一口血。
小鬼常買一些亂七八糟的禮物送給我,開始還有一些正經的理由,比如耶誕節、生日什麼的,後來就開始懶得編造,什麼兒童節、父親節,甚至三八婦女節我都能收到禮物。
禮物有檯燈、水壺、美少女戰士的杯子、變調夾、線譜本……
她說,她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買,只是在逛街的時候看到,覺得這個我用得上,就給我買了。
我說:「我不要。」
她說:「你不要我就扔了。」我說:「那你扔了吧。」
她扔了。
我撿回來拍拍上面的塵土,說:「你妹,真扔啊?」
我拿出錢包,掏出兩張毛爺爺遞給她,說:「那我付錢給你。」
她說,她不要。
我說:「你不要我就扔了。」
她說:「那你扔了吧。」
我扔了。
她轉身走了。
我撿回來拍拍上面的塵土,說:「你妹,真不要啊?」
我說不過她,就只好去打工,接一些廣告設計之類的零散工作,然後給她買等價的禮物,算是扯平。
於是我起早貪黑地打工,換算一下,我的辛勤汗水都變成了檯燈、水壺、美少女戰士的杯子……
那年我參加了校園歌手大賽。
預賽的時候唱了一首陳奕迅的《十年》,小鬼偶然路過,拍拍我的肩膀說: 「小崽子歌唱得還行啊,複賽我來給你加油。」
我說:「來吧,趁現在快點來,等老子變成明星你就得買票了。」
「好好好。」小鬼說。
複賽的時候小鬼發來一條短信說:「我來了,你在哪兒?」
我回復說:「老子被淘汰了。」
小鬼哈哈笑得肚子癢,說:「淘汰了,所以你要請吃慶功宴。」
小鬼吃著吃著問我:「小崽子,你有沒有那麼一點點喜歡我?」
我說:「可能有一點點吧。」
她看上去很高興,說:「是多大的一點點?」
我說:「可能跟鼻屎差不多大吧。」
她叫來服務員說:「加菜。」
那頓飯吃了三百多,我半個月的生活費。
小鬼堆積如山的禮物中,比較有用的是一支話筒。那是個設備荒的年代,防噴罩那種東西太奢侈,很貴,而且買不到,這可怎麼辦呢?我偷來了一雙我媽的絲襪(沒穿過的),套在了話筒上,只需一秒鐘讓您告別噴麥煩惱。
小鬼看到那絲襪話筒,第二天在班裡當眾遞給我一雙絲襪,紅著臉說:「我穿過的……不知道行不行。」
「滾!」我說。
我的第一個金屬防噴罩是小鬼買給我的,當時這東西資訊城沒有,網上也沒有,我至今不知道她在哪兒找到的。
我也曾帶小鬼去樂器店,那時候經常去,因為有一把心儀的吉他,一千多,買不起,那麼就多去幾次,去了就多彈一會兒,摸一摸,拿下巴蹭一蹭。
我從不空手來,每次都帶一小袋嶗山綠,和老頭喝兩杯,老頭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揮揮樹枝一樣的手指:「彈吧彈吧。」
我噹啷噹啷地彈,那幾個和絃和動機小鬼早已聽膩,但她還是捧著腮一直聽,偶爾跟我說說,這個旋律好,那個旋律不太好。
離店的時候我會做好保養工作,把吉他放進琴箱,加濕器開起來,選一個店裡最適宜的角落擺上,因為總有一天,我會把它買走。
夜市對女人來說有致命的吸引力,就像黑洞連光都能吸收一樣,沒有什麼能夠阻擋。
假糖葫蘆、古茶杯、鏡框、塑膠膠紙、外貿秋褲,小鬼每次成堆地為我採購,我家瞬變垃圾場。
我算著她花的銀子,這月又得買個兩百塊的什麼玩意兒還她了。
小鬼轉過臉來對我說:「你現在喜歡我有沒有比原來多一點?」
我說:「多了,多了一倍。」
她看上去很高興:「多大一倍?」
我說:「原先是一個鼻屎,現在是兩個鼻屎了。」
她拿手裡的糖葫蘆敲我。
那天晚上小鬼從地攤上買了一盒糖果,透明的盒子,裡面裝得很滿,對我說:「你什麼時候想我了,就吃一顆。」
二○○九年經濟危機爆發,我的工作越來越少,幾乎沒有了收入。小鬼一如既往地給我買很多有的沒的,給她還禮每個月有幾百塊支出,終於有一天我繃不住了。我一把打翻了她手裡遞過來的購物袋。
「別給我買了,我還不起,別浪費你爸媽的錢了。」我說。
小鬼聽了,很久很久沒有再出現。
一星期後我畢業了,成千上萬的畢業生擠破了人才市場,
八百塊一月的工作崗位幾十個人爭搶,我被擠來擠去,最後找到了一份在上海的工作。
而小鬼考上了法國的一所大學讀研,走之前小鬼找到我,遞給我那把吉他,說:「這是最後的禮物了,不用還,收下吧。」
我伸手接過來說:「幫我謝謝你爸媽。」然後轉身回去了,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小鬼。
小鬼去了法國,一直一直給我寫信,五年來從來沒有間斷過,但我一封都沒有回,那些信是這麼寫的:「去法國沒法帶很多東西,但是你送我的我都拿走了,一件也沒有留下。」
「都說法語是世界上最美的語言,呸,一點也不好聽。」
「那天兩個法國小孩子在街上吵起來,聽著感覺隨時要一口痰啪在對方臉上,哈哈哈。」
「老外說咱們亞洲人長得都差不多,還是東方美那種小眼睛的女人能記得住,還說咱們亞洲人都不會老,不顯年紀,我問那個大鬍子老伯多大,他說二十三。」
「房租好貴,找房子好難。」
「我想你了,你想我了嗎?那罐糖果是不是都吃完了?」
「女孩一個人在國外好難熬,你要是能陪我就好了。」
「房子找到了,合租的是個老外,很關照我,還講笑話給我聽。他是學中文的,總纏著我說中文,我們半天說中文半天說法語,互相幫助。」
「他說他喜歡我,嚇死我了,這個老外居然喜歡我,我拒絕了。」
「他很照顧我,問我有沒有一點點喜歡他,我說有,像鼻屎那麼大,哈哈哈。」
「今天是耶誕節,一群喝醉的阿拉伯人找我麻煩,我嚇壞了,那個老外為了保護我被他們打掉了一顆牙,我陪他去了醫院,他真是個傻子。」
「我做了他的女朋友,因為那股傻勁兒有一點像你。」
「他總是給我買很多東西,家裡堆得像垃圾站,他說看見就給我買了,不為什麼,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總喜歡給你買東西了。」
「今天他弄壞了我的筆筒,我跟他大吵一架,那是你送給我的。」
「終於要畢業了,工作已經找好了,在銀行,比你那年簡單多了,還是我命好,哈哈。」
「你一直都沒回信,不過我知道你過得很好,你這麼貧,不好的話早就來信抱怨了,無論怎樣,你過得好就好了。」
後來五年過去了,年底有寫歌任務,無奈需要再買一把吉他應急,踏進久違的樂器店,老頭還在,見到我像見到了自家孫子,趕緊擺上嶗山綠。
我們倆喝茶聊天,提起小鬼,我說:「那丫頭下禮拜就要結婚了,嫁給個老外。」
老頭沒說話,從裡屋拿出一張相片遞給我,上面是老頭和小鬼的合影,小鬼抱著那把被我帶去北京的吉他。
老頭說:「小丫頭那時候天天來我店裡磨蹭,要打工,換那把吉他,結果就在這裡工作了一個月。
「她說這把吉他是送給個事兒逼的,所以不自己掙錢不行的。」
我回到家,那盒糖果還擺在我的櫃子上,別說吃了,壓根連蓋子都沒開過,五年過去,只長了一層短短的毛,都沒有發霉,可見這就是防腐劑和糖精的集合體。
我打開蓋子,吃了一顆,一點甜味也沒有。
我拿出一張信紙,嘩啦啦地寫著。
「傻帽兒,你被老頭坑了,打一個月工才給一把吉他啊?」
「媽蛋的,那十塊錢的糖真是坑人,五年都不發霉,你想毒死我啊?」
「你買的那堆東西還都堆在我家啊,像垃圾場一樣,你什麼時候拿走啊,不拿走我扔了啊,這次可不會再撿回來了。」
「你腦子這麼笨,爭點氣給我,別讓那老外欺負。」
「你要好好的啊!傻帽兒!要過得幸福啊!」
不知不覺寫滿了一張,看看,然後把它撕掉了。
筆尖再次落到紙上,只寫出了四個字:「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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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書僮:這些故事說的就是大家的青春~《請在嗶聲后留言》新書轉載2-1
好書不寂寞,妞書僮陪你看看書
看完〈風雨裡的陽光〉這篇小故事,妞編輯只有一個念頭,就是馬上衝去通化街買麵包(欸?!)因為徐良真的好會介紹台北噢~另外,光聽〈風雨裡的陽光〉以為裡面的愛情故事會很浪漫~結果故事重點居然是「拉肚子」?(幻想都破滅了)
本文摘自《請在嗶聲後留言》
出版社:高寶書版
作者: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