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白凜事件影響,近日不少人開始拿「宅」的定義,以及其社會地位進行討論。但今天我並不是要深入討論鏡音王國事件,而是想以一名宅女的身份,拋出一個長期存在於心中的疑惑:什麼時候「宅」才會變成加分條件?
接下來的文章,將會從日本社會、台灣社會和感情世界這三個著眼點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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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應該說「御宅」一詞起源於日本,時至今日已可將「宅」泛指成「對於某領域特別精通、甚至於狂熱的人」,所以往後也出現了「軍事宅」、「鐵道宅」等族群,不過大體來說,還是以ACG宅為主要族群。
而日本的宅男宅女們,社會地位是高還是低呢?早在九零年代初,御宅族因宮崎勤事件(不知道的人可以參考維基),名聲一度掉入谷底,但後來又因御宅界的商機實在太大,在炒作與振興之下,御宅族才又開始茁壯。最近這幾年,已經有一部份的宅男宅女,能夠抬頭挺胸地以自己身為Otaku為傲。
日本的御宅文化發展最久也最興盛,已經是種普遍的社會現象,所以日本動漫作品裡,「宅男/女」的形象不會只有一種,「宅」是很「多元」的,透過下面這些例子就可以大致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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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飆速宅男》男主角,為了能省錢又省時地去秋葉原,而練就一身騎腳踏車的好腿力,很熱血、愛夥伴,這跟台灣一般人對「宅男」那種「陰沈、不善與人交際、房間一定很亂堆滿漫畫零食、足不出戶」的刻板印象,就差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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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小姐進化論》的女主角須奈子,角色設定就比較符合台灣社會對宅女的傳統印象了,只是獵奇了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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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魂》中的宅男們。(怎麼有奇怪的角色混進來了XD)嚴格說起來,主角阿銀的很多行為,也滿符合台灣社會對「宅男」的期待(愛看漫畫、常常整天待在家),但提到阿銀,我們卻不會用看待班上宅男同學的眼光來看他,這點實在是個滿有趣的現象。是因為他又帥又壯又有guts嗎?還是因為距離產生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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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降臨》裡女主角的叔叔,這就和台灣人對宅男普遍的刻板印象大致相符了:一頭油膩亂(長)髮、身材不好、房間到處是吃剩的食物殘渣……但其實這已經超越「宅」的定義了,這種人我們叫他「尼特族」,甚至可定義成「隱蔽青年」,跟最初「御宅族」的定義其實不能劃上等號。
這邊就要把焦點集中在台灣了。台灣在多年前鄉民的戲稱和媒體的渲染之下,喜歡打Game的人就可以被冠上「宅」封號,身材稍微好一點的Show Girl,就可以被稱作「宅男女神」;或是純粹誤用,把「御宅」中的「宅」看作「家」的意思,變成在台灣,只要是不喜歡出門的人就會被冠上「宅」稱號,這都會讓我有種看到早餐店阿姨稱生理男性=帥哥、生理女性=美女的既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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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對於宅男宅女的刻板印象,綜上所述,發酵至兩性世界(其實應該說多性世界),產生了極度微妙的現象。在交友網站上,放上清涼身材照、並在興趣欄打上「衝浪」、「跑步」,比起放上衣服穿比較多的日常照,然後說自己喜歡二次元文化,前者鐵定是別人搶著跟你配對,後者相對就沒那麼吃香。在普世女子的戀愛字典中,「加分條件」那欄,絕大多數不會有「宅」、「愛動漫」,但可能會有「帥」、「壯」、「陽光」、「熱愛戶外運動」。很微妙,對吧?
這讓我想起許久之前我和朋友A女之間的對話,當時我們在討論某位認識的男性友人。
A女:欸他怎麼變這樣?
(照片中的男性友人身穿寬鬆格紋襯衫、不合身牛仔褲與高功能運動鞋,手中拿著一杯飲料。)
我:嗯?喔,這就那個XXX啊。怎麼了?
A女:呃……他怎麼看起來有點…「宅」……?
我:你幹嘛這樣,我也很宅啊!(本人為熱愛日本二次元事物的一介草民)
A女:你還好吧,你滿常出門的啊~
這件事發生之後,我開始觀察網路上對宅男宅女的討論,發現對某些人來說,好像所謂的宅男宅女就應該不擅長打扮成主流文化認可的樣子,然後在他們的思維裡,這些宅屬性的人,大多生性害羞不喜出門,還愛上社群平台、只有隔著一層螢幕才能做自己。
但這樣很奇怪不是嗎?就算你哪天真的遇到某個上述條件通通符合的宅男/女好了,第一,每個人都有對自己而言「自在」的打扮;第二,每個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活著、或者是對抗悲傷,如果今天這個人能從宅在家看動漫中尋得勇氣或慰藉,那跟「因為覺得跑步很快樂所以天天向健身房報到」有什麼兩樣?但重點是,你不太會聽到有人說「他/她很宅很愛動漫,很加分」,反而是「他/她很陽光很愛運動喔,很加分」較多一些。
再隨便舉個例子,一個對運動狂熱的人(例如每個禮拜揪打球的人),和一個對ACG狂熱的人(例如會為了CWT存錢的人),在現今台灣社會中,後者就會比前者需要承受更多負面眼光;比較倒霉的,在成長過程中還會被笑被排擠,被稱「噁宅」,只因為他/她喜歡的是二次元文化、他/她講的動漫資訊沒人懂……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他/她同時對其他「主流興趣」很在行:例如跑步、唱歌或是時尚資訊,或是身邊的人「包容」他/她,不然他/她很有可能就會成為遠離同儕核心的角色。
其實,你要說一個人宅也好、不覺得「宅」是個加分條件也沒關係,畢竟就是會有人因為被說宅而開心,也有人知道自己很宅但也不會有什麼特殊感覺。但如果你語帶嫌惡地看待宅男和宅女,那麼或許可以想想看,為什麼你經過公園看到人家在打球的時候不會覺得他們很怪,而看到多年前爆紅的「戰鬥哥」影片卻會戲謔地笑呢?
我覺得人一生中,能找到一件讓自己喜歡到像是個大笨蛋一樣的事情,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不管是健身狂、攝影痴、腐男腐女,還是這次討論到的宅男宅女們,如果你/妳並未傷害到任何人,只是享受著自己喜歡的事物,繼續快樂地笨下去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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