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可以喜歡
看著他說話的時候,她有一種喉嚨很痛、想念一匙清冰的感覺。愉快一下子以後,就會怪自己浮躁。
他們一直都不好不壞、不冷不熱;不會客氣可是也不會說得太多,會取笑對方可是不會在對方面前丟臉。於是她從來沒想到他們之間會有什麼,各自談各自的戀愛分手。就像不同的電視頻道,在一樣的時間有不同的內容,各有各的男女主角。
有時喝酒、有時說話;有時候一起熬夜加班,端著便利商店的微波食品,坐在電腦前面打字回信;便當慢慢涼掉,他們疲倦地站在咖啡機前面。
「嘿,喝咖啡對身體不好喔。」
「晚上可以喝酒的話,誰想要喝咖啡?」她翻了一個白眼,他笑出了右臉頰的酒窩。
不是就這樣了嗎?他就是一個好看的男人而已。
於是第一次想著他在做什麼、忍住不要傳訊給他的時候,她感到自己在故作鎮定:不會吧?她不會喜歡他了吧?她喜歡當他的朋友啊,她不要搞錯了。
是他讓她知道了,有沒有意思去做一件事,就會讓小事忽然成了壞事。以前不放在心上的,在意起來就會讓她慌了。比如沒有約其他人的見面,比如就只是按了一個大心。
比如他已經結婚了,她想著如果兩個人都還年輕就好了。是不是過了一個年紀以後,就會經常回想呢?大概是因為人生已經大致如此,總是會想像另一個版本的自己。
還好她不會闖禍多事了,年輕的體質才會壯烈,她沒有那個力氣了。她甚至希望他不要喜歡她,讓她淡淡地想他就好。懷抱著一個甜蜜的秘密,像是藏了一個好吃的蛋糕,每天吃一小口就好,迷你的、安靜的快樂。她很喜歡這樣的自己,單身未婚、自己吃住、有時旅行。
快要四十歲了,還是可以想念一個人。放心地知道,還是可以對一個人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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