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窟姬》
在四千三百二十五個小時之前,我還是公主。
魔法竟然輕易消失。直到魔法消失的瞬間,我都不知道那是魔法。
從來沒見過的蟲子在地上爬行。
蟲子的外形像瓢蟲,但是是黑色的,而且是漆黑的顏色。不是像黑色瓢蟲那樣富有光澤的黑色,而是表面乾澀、一點都不可愛的黑色。
我拿起面紙,毫不猶豫地把牠捏死,然後丟掉了。
如果是瓢蟲,我應該不會捏死牠,會輕輕放在指尖,打開窗戶,放牠一條生路。瓢蟲很可愛,剛才的蟲子一點都不可愛。
但如果瓢蟲有毒,一旦被發現,就只有死路一條。只有無害的時候,可愛才是能夠發揮正面作用的特徵。
總之,人的好惡可以輕易改變。我已經切身體會到這件事。
我倒在床上,把已經不適合目前季節的冬季被子用腳踢到牆邊。
雖然是白天,拉起厚實遮光窗簾的房間內卻很昏暗。雖然即使拉開窗簾,也沒有多少陽光會照進房間。
這裡的地點很好,但房間很小,光線也很差。當初租房子時,覺得這樣就足夠了。我每天從一大早工作到深夜,回到家只是睡覺而已。這裡的廚房很小,只有一個瓦斯爐,我從來不下廚,所以當時完全不在意。
不,也許現在也差不多。
我整天拉起窗簾,躺在床上,茫然地看著天花板。房間狹小、光線昏暗也無所謂。即使窗簾外陽光燦爛,我也不會拉開窗簾。
這裡走路就可以到澀谷和表參道,只是我現在足不出戶,地點理想這件事也完全沒有任何價值,但只要一通電話,有很多店可以送披薩、中式餐點或是咖哩上門。
即使每天打電話請不同的餐廳外送,也可以撐兩個星期。可以成為這些餐廳每隔兩個星期叫一次外送的客戶,但每天都訂同一家餐廳的外送餐點太丟臉了。
我只在深夜外出。外出時,用口罩和墨鏡遮住臉,去便利商店領錢,再買些生活必需品,就趕快逃回家。
偶爾會發現收銀臺的人在打量我,但可能只是覺得我很奇怪吧。
即使是以前經常上雜誌、拍廣告的時候,別人也很少會認出我。這件事讓我懊惱不已,所以每次外出,都故意打扮得光鮮亮麗。我每天都穿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即使腳上長滿了繭也無所謂。
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現在沒什麼衣服可穿。每次出門時都穿Marimekko的休閒洋裝,鞋子是去巴黎出外景時買的Repetto白色爵士鞋款。雖然兩樣都是時尚精品,但穿在目前的我身上,簡直就像是去鄉下百貨公司買的便宜貨。
好悶熱。我很想打開冷氣,但遙控器不知道丟去哪裡了,即使這樣,我也不願意打開窗戶。
我不想吹到戶外的風。因為一旦打開窗戶,不知道什麼可怕的東西會鑽進來。
蓮美──這是我的名字,發音是「REMI」。
沒有姓氏,只有名字而已。雖然和我的本名完全無關,但我以這個名字闖蕩演藝圈。
第一次去經紀公司時,初次見面的經紀公司老闆一看到我,就在紙上寫了這個名字。距離我緊張得喘不過氣,敲響經紀公司的門還不到十五分鐘。
我用鈴木昭子這個名字活了十六年,在短短的十五分鐘後,就變成了蓮美。我很討厭自己的本名,所以很高興老闆為我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
當初是祖母為我取的名字,就連母親也很討厭我的名字,好幾次都說:「為什麼不取一個可愛一點的名字?」
這也難怪。父母因為父親外遇而離了婚,但父親家裡的人和親戚都責怪是母親的錯,所以最後母親並沒有拿到太多贍養費。母親對祖母的記憶糟透了。
母親對蓮美這個藝名,和我開始做模特兒的工作都很滿意。
「其實我當初想為妳取『桃香』這個名字。」
母親笑著對我說。她雖然已經年過五十,但還像少女一樣。
只是桃香這個名字對我來說太可愛了。
我身高一百六十八公分,長相也不甜美。
所以,經紀公司老闆和經紀人星野小姐原本打算讓我當模特兒。
他們讓我接時尚雜誌和廣告工作,一開始就很順利。
但在我踏入這一行的第二年,情況突然發生了變化。那次原本是玩票性質地接了周刊雜誌的泳裝彩頁。
在周刊雜誌上市的同時,經紀公司接工作的電話接到手軟。雖然都是邀我拍泳裝,但其中不乏專拍一流偶像的知名雜誌,我和經紀人都驚訝不已。
之前乏人問津的部落格人氣也一下子衝了上來。
之後的日子,簡直就像是被濁流沖走一樣。
從清晨到深夜,分秒必爭地塞滿了工作。採訪、電視綜藝節目、廣告、雜誌彩頁,甚至還演了電影。
老實說,即使想要回想當時的情況,記憶也好像蒙上了一層霧靄般模糊不清。
工作好像完全無關我的意志般進行著。我只要露出微笑、換上泳裝、說幾句傻里傻氣的話就好。
我就像在玩射擊遊戲般逐一擊落出現在眼前的工作,然後走向下一個舞臺,甚至沒有喘息的機會。
即使如此,我並沒有感到不愉快。不,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非但沒有不愉快,甚至有點得意忘形。
造型師帶給我的衣服都是一流名牌,他還說,只要說是蓮美要穿,每個品牌的廠商都欣然出借,而且還有幾家廠商送給我樣品和禮物,希望我平時可以穿。
知名攝影師也願意為了配合我的行程,調整自己的工作安排。
出國出外景、在一流飯店攝影、搭黑頭車作為交通工具,即使深夜回到只有安全性和地點理想是賣點的狹小房間,也絲毫不感到痛苦。
蓮美受到眾人的喜愛,大家都需要蓮美。每天的生活都光鮮亮麗。
我當然知道這種生活不可能永遠持續,我也會像很多偶像和藝人一樣,有朝一日被人遺忘、被人拋棄。
但是,這種事不會在明天發生。我接下來的三個月都排滿了工作行程,這種不安可以延後。
一年前,母親因為心肌梗塞去世了。
在我工作忙得不可開交時突然發生了這件事,我至今仍然有點無法相信。
經紀人和經紀公司的工作人員為我張羅了守靈夜和告別式。母親的親戚不多,我沒有通知父親和父親方面的親戚,所以葬禮很簡單。
但狗仔、周刊雜誌的記者和電視臺的攝影師都在殯儀館附近埋伏,試圖拍我穿喪服的樣子。
說句心裡話,這件事也沒有讓我感到不舒服。記者並沒有闖進殯儀館,而且送來的鮮花多到讓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手忙腳亂。母親向來喜歡熱鬧,所以被這麼多鮮花包圍很幸福。
也許當時我已經有點麻木了。
對講機的門鈴響了,披薩送到了。
我從床上坐了起來,拿起皮夾。一打開門,手拿銀色保溫袋的外送員站在門口。
剛開始時,我甚至害怕看到外送員。即使我用口罩和墨鏡遮住了臉,仍然覺得他們在偷笑,猜想他們離開之後,一定會告訴同事或朋友。
──我看到了蓮美。我記下了她的電話,要去網路上公布。
然後,網路上就會公布我的電話,我的電話就會整天響不停。
不知道是否沒有人心地壞到這種程度,還是因為我沒有化妝,頭髮綁在腦後時,根本沒有人認出我。
我漸漸不再在意外送員。
與其外出會遇到不特定多數的人,不如將自己交給外送員的良心比較安全。畢竟如果不吃不喝,我就無法活下去。
付了錢,接過披薩和可樂。我每次訂披薩都點大披薩,因為可以連續吃兩天。
叫中式餐點的外送時,除了拉麵以外,還會點兩份炒飯冷凍。如此一來,就可以盡可能減少與人接觸的機會。
我接過收據時,發現外送員的眼中露出了嘲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氣。他可能發現了。
我在關門時心想,以後不再訂這家的披薩了,反正還有很多其他餐廳。
推開堆在桌子上的零食和廣告單,騰出了空間,把披薩放在桌上。我已經快餓昏了,狼吞虎嚥地把披薩塞進嘴裡,完全沒有嚐味道。
第一次吃外送披薩時並不覺得好吃,但現在已經習慣了。即使是最受矚目、最走紅的時候,我也對美食沒有太大的興趣。在電視臺錄影或進攝影棚拍照時,都吃外送的便當。電視臺的高層和經紀公司的老闆偶爾會帶我去吃美食,但這種時候我只想趕快回家睡覺。
而且,我只要稍微不節制,就很容易發胖,所以一直都很小心,不敢吃太多。每次去高級餐廳,也都必須挑選健康的菜色,也不能吃甜點,所以和外送的便當沒什麼差別。
現在也一樣,只要能填飽肚子就好,反正我也根本不想吃什麼美食。
我對精心烹飪的料理或是味道很有層次的食物毫不動心,零食和披薩更能夠讓我感到滿足。
我不看電視,也不上網。之前還會接到電話、收到電子郵件,但我假裝沒看到,都不接電話,也不看電子郵件,所以現在慢慢變少了。
外界的消息都是刀子。
就像小時候在卡通中看過的,會割破皮膚的空氣旋風。
我什麼都不想知道,什麼都不願意思考。每天吃了就睡,醒來之後看著天花板發呆,肚子餓了就再吃。
我清楚地記得世界驟變,對我張牙舞爪的那一天。
半年前的那天上午十一點,我在美甲沙龍做指甲。美甲師為我在葡萄柚粉色的指甲上貼施華洛世奇的水晶時,手機響了。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手機,以免弄壞剛做好的指甲。另一位美甲師已經為我做好腳指甲,正在用小電扇把指甲油吹乾。
電話是經紀人星野小姐打來的。她的聲音微微發抖。
「對不起,我今天不能去接妳了,妳可以自己攔計程車去W飯店嗎?」
今天中午之後,要接受一家女性雜誌的採訪。
「雜誌方面會安排造型師和髮型師,所以妳什麼都不用帶,只要人到就好。」
「是喔?」
我故意不滿地回答。
和其他藝人和偶像相比,我並不認為自己特別難搞。我對安排得密密麻麻的行程毫無怨言,也從來不會命令經紀人為我去買特殊的甜點。
星野小姐目前是我的專屬經紀人,如果是之前,她要同時帶經紀公司的其他藝人,我當然無話可說,但現在沒有理由讓我自己去跑行程。更何況沒有經紀人的陪同,自己一個人去工作地點很沒面子。
星野小姐緩緩地對我說:
「蓮美,妳聽我說,但不要激動。」
「什麼事?」
「沙霧自殺了。」
逸見沙霧比我晚進公司,是目前經紀公司內最賺錢的藝人。
(待續)
【延伸閱讀】
好書不寂寞,妞書僮來陪你看看書
光看書名還以為是日本的鬼怪傳說,沒想到內容居然很「現代」~尤其是在網路相當發達的時代,真的任何一句言論都有可以致他人於死地!
本文摘自《岩窟姬》
出版社:皇冠出版
作者:近藤史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