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影大盜》
馬克斯.海斯身材高大而削瘦,像某個電腦公司的老闆一樣。他骨瘦如柴,看起來在自己皮包骨的身體裡很不自在。最成功的罪犯是看不出來的。他穿著深藍色牛津襯衫,戴著厚如可樂玻璃瓶的三焦鏡片。自從奧瑞岡州蛇河的工作營之後他的眼睛就壞了。他的虹膜是模糊的藍色,瞳孔四周越來越淡。他只比我大十歲,看起來卻老多了,掌心變得很粗,外表唬不了我。
他是我見過最殘暴的人。
我滑進他對面的座位裡,看看桌子底下,沒有槍。我從未被人從桌子底下開槍過,不過很簡單,尤其是像他這樣的人,只要用P二二○或其他裝著滅音器的小型手槍就能辦到。亞音速子彈,一槍腹部,一槍心臟。他會叫廚師剁掉我的雙手和頭部,用垃圾袋把我裝起來,把剩下的部位丟進海灣裡,彷彿我從未存在過。
馬克斯稍嫌不悅地伸長手指,「傑克,」他說,「別侮辱我,我叫你來不是為了幹掉你。」
「我只是覺得在你這邊紀錄不佳,還以為你再也不會找我合作了。」
「你顯然錯了。」
「這一點我倒是發現了。
馬克斯什麼都沒說,沒必要。我直視著他,他打開掌心放在桌上,搖搖頭,彷彿很失望。
「子彈,」他說。
我說,「我不知道你的意圖為何。」
馬克斯說,「請交出子彈。」
我的反應很慢,用兩根手指拿出肩帶槍套裡的左輪手槍,讓他知道我不打算使用。我打開彈膛,推出所有的子彈,把一把中空彈放在他盤子旁的桌上,像餐具一樣在木頭上發出聲響,滾動了一會兒才在他和我之間停下來。
我把槍放回槍套。
「找我什麼事?」我問。
「你認識海克特.莫雷諾嗎?」
我緩緩點頭,不甚明確。
「他死了,」馬克斯說。
我沒什麼反應。這並不算什麼新聞,我第一次見到莫雷諾就知道他會早死。幾年前,我在杜拜一家酒吧裡,正打算喝完柳橙汁後回家。那地方很高級,客人都穿西裝。莫雷諾從我背後出現,身上穿著一套新的亞曼尼條紋西裝,抽著溫斯頓真貨香菸,一次兩口。他說話時夾雜著一種我聽不懂的語言,也許是阿拉伯文或波斯文。我們談完後,他用人造玫瑰花的包裝管在停車場的工具棚後方點燃快克古柯鹼,我聞得到他衣服上快克古柯鹼加熱後的味道,看得到肋骨底下的心臟跳動。他算得上軍人的話,我就是聖誕老人。
「關我什麼事?」我對馬克斯說。
「你跟他多熟?」
「夠熟。」
「多熟?」
「像我跟你一樣熟,馬克斯,我知道你找我是來聽你說,不是來談某個我出任務時認識的毒蟲。」
「傑克,都一樣,」馬克斯說,「莫雷諾今天早上中彈了,值得我們的尊重,他到死前都是我們的同行。」
「要我給莫雷諾這種殺人兇手尊重,我不如自己吃一顆子彈。」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我端詳馬克斯的面孔,他的眼神看起來很不自然。他的咖啡杯四周有一圈棕色污漬,咖啡已經沒有熱氣,沒有裝奶油的小杯子,沒有空的糖包,只有一圈乾掉的棕色咖啡漬,還有杯緣底下的黑色咖啡漬。這杯咖啡至少是三小時前倒的,沒有人在凌晨三點點咖啡的。
「到底是什麼事?」我問。
馬克斯伸手從口袋拿出一疊像平裝書那麼厚,用橡皮筋綁著的二十元紙鈔,放在桌上,「今天早上,」他說,「我跟莫雷諾的搶案失敗了,死了一堆人,貨也不見了,是聯邦調查局出動的那種慘。」
「你要我做什麼?」
「我要你做你最拿手的,」他說,「我要你讓它消失。」
首先,我必須知道他們搶劫的目標
「這種事等不得,」馬克斯說,「他們偷的東西非常危險,我只有四十八小時的時間。」
「那筆錢很危險?」
「對,那筆錢,那筆鈔票,他媽的無記號、真空包裝、連號,真正的聯邦儲備鈔票,為了發給紐澤西南部的賭場,特地從華盛頓特區運到費城聯邦儲備分局的鈔票。傑克,是那些鈔票。」
「那些鈔票有什麼問題?」
馬克斯對著我手上那疊二十元鈔票點點頭。
「這些鈔票用的是聯邦封包,」他說。
聯邦封包。
沒人想聽到這幾個字。
尤其是我,而我甚至從未處理過聯邦封包。那就像銀行安全這個荒謬的故事結尾邪惡的轉折。聯邦封包指的是聯邦儲備銀行運送鈔票的方式。華盛頓的鑄印局完成鈔票印刷之後會把剛印好的鈔票放進機器裡,將這些鈔票分成千元一疊,再分成百元一疊,這個過程結束後再用膠膜將鈔票真空包裝,便於運送。他們每天印出價值五千萬美元的鈔票,有時候單次印製的鈔票重達五百公噸,光是塑膠包裝的費用就高達數百萬。真空包裝能減少四分之一的體積,意味著運送上更有效率。鈔票包裝好之後就放進卡車裡,載到財政部由電腦掃描流水編號,成為法定貨幣。接下來卡車將這些鈔票送到聯邦儲備銀行的十一個分行,聯邦儲備銀行再掃描一次鈔票,再由卡車送到世界各地較小的銀行。收到鈔票的銀行再掃描一次鈔票,然後打開封膜,將貨幣流出。然而,聯邦儲備銀行並不只增加鈔票的流通量,他們用新鈔換回舊鈔,因此,在外流通的金額大致一致,每年差幾個百分點。舊鈔由較小的銀行收集後送到較大的銀行,再統一送回財政部裁碎、銷毀。一整個大循環。
對我這種人而言,六十噸重的新鮮百元大鈔聽起來美好得不真實,因為據我所知,這麼好的事本來就不可能是真的。沒有人動手搶過聯邦儲備銀行的卡車,更別說成功得手,沒有人那麼笨,因為根本不可能成功。不可能成功的原因在於政府運送這些鈔票時根本不在乎是否出差錯。他們當然還是使用武裝警衛及多輛卡車等混淆策略,但只要他們認為壞人可能快成功了,就會把整車鈔票燒掉。長話短說:聯邦儲備銀行付給政府的印鈔費用大約是每張十分錢,基本上就僅是墨水和紙張的費用。鈔票被燒掉並不會造成實質損失,銀行損失的只有紙張而已,只要請印刷廠重印即可,等待新鈔的小銀行將就著再用一陣子舊鈔就好了。可是,如果這些鈔票被搶了,而搶匪也成功逃走,那批貨的每一塊錢都算通貨膨脹。當然,和國內生產毛額整體比較起來,幾十億美元不算什麼,但就算最小的通貨膨脹都會傷害美國政體貨幣系統的信用。搶案的消息會在十個小時內從波士頓傳到孟加拉,一旦傳出系統有漏洞,國內的每一批罪犯都會想拿下聯邦儲備銀行。一個不小心,山姆大叔就會有完全不同等級的麻煩。
所以才需要聯邦封包。
基本上,聯邦封包就是墨水炸彈。華盛頓送出來的所有鈔票裡,每幾張百元大鈔之間都有一層很薄、幾乎探測不到的爆裂裝置。這個裝置包含三個部分:一層無法消除的墨水、一個當成爆裂物的電池、以及作為開關的全球定位追蹤器。聯邦儲備銀行將這些鈔票運送到全國各地時會將這些封膜包裝的鈔票放在電磁板上。電磁板就是無線電池充電器,類似現在手機用的那種。只要鈔票離開電磁板,藏在鈔票之間當成爆裂物的電池就會開始耗電,電池耗盡時鈔票就會爆炸。封膜提早被割開鈔票也會爆炸;全球定位追蹤器連錯衛星,鈔票也會爆炸。
百貨公司常在昂貴的衣物上裝防盜磁扣,對不對?如果哪個白癡偷了Vera Wang的衣服走出諾德斯特龍百貨公司的大門,訊號會送到衣服上那小小的無線頻率識別器,你知道,就是那個塑膠的圓形小東西。無線頻率識別器偵測到一件衣服沒有結帳卻在移動,此時門口的警笛就會響起。如果這樣還那沒有抓到那小子,那麼還有一包無法洗掉的墨水附著在衣服底下,只要離開大門幾呎就會爆炸。爆炸後衣服毀了,小偷也被抓。百貨公司這麼做是因為如果貨品以這種方式被毀,他們可以報完整銷售額損失,加上向那小偷索取的法律費用及懲罰性損害賠償。還有,會爆炸的衣物嚇阻效果非常好。聯邦封包也是同樣的原理。萬一鈔票遭竊,上面有計時器。除非合格的金庫經理在特定時間之內,通常只有幾天,用特殊的接收器掃描,否則鈔票就沒了。聯邦封包是死亡之吻。
一般銀行也用同樣的技術,只是少了全球定位器。如果你像我做過好幾十次的那樣,走進一家銀行要他們交出所有的鈔票,有時鈔票裡也藏有墨水包,通常設定在兩分鐘內爆炸。所以,搶匪走出銀行後鈔票爆炸,警察知道他們只要找出那個全身沾滿洗不掉的墨水的傢伙就對了。這種墨水包是可以破解的,只要將鈔票放進其他厚塑膠袋裡,就算其中一個墨水包爆炸也不會毀掉整批鈔票。可是聯邦封包不一樣。聯邦封包的鈔票全部綁在一起,萬一卡車拋錨或電磁板故障,等人處理文件的時間裡,那些聯邦儲備銀行的鈔票就這麼放在倉庫裡的一大塊電磁板上,得動用幾名壯漢多少時間才能將一億的鈔票從一輛卡車換到另一輛上。系統運作很慢。聯邦儲備銀行的計時器設在四十八小時,部分原因是系統的效率低落,其他原因是由於執法單位利用全球定位系統抓到搶匪找回鈔票,四十八小時是合理的極限。
我吞下口水,「聯邦儲備的錢為何會出現在賭場?」我問。
「進入市場流通,」馬克斯說,「一般賭場一星期流通的鈔票比六、七家銀行還多。現在已經很少人用鈔票了,客人都用信用卡買籌碼,但贏錢時要兌成現金。大西洋城所有的銀行金庫加起來也無法在這種忙碌的週末滿足麗晶這種飯店賭場,所以賭場本身就算是銀行,由於其他私人銀行無法滿足他們的現鈔需求,因此他們可以請聯邦儲備銀行直接送鈔票。麗晶飯店裡有一百台提款機、三十個黃金等級出納櫃臺,相當於十家銀行。他們已經這樣運作兩年了。」
「你本來打算如何處理追蹤器?衛星定位干擾器?」
「最簡單的方法,鉛袋。」
「你到底打算怎麼處理封包?」
「這一點不用你擔心。」
「才怪。」
「這筆錢是要拿來買毒品的。」馬克斯說。
「這麼說並沒有解釋什麼。」
「這筆錢的時間限制是從東岸時間早上六點起起算四十八小時,我本來應該在東岸時間星期一的六點前解決掉,現在那邊已經早上十點了,這表示我只剩下不到四十四小時的時間處理,無法解決的話我就死定了。」
「你本來打算如何進行?」
馬克斯瞪著我,彷彿我是蠢蛋一枚。
他這種人每天都進行交易,根本不會出錯。馬克斯當然是要拿他那一份去交易,那不只是好賺的錢,容易賺的錢,而且是最快、最容易、獲利最多的洗錢方式。馬克斯當然要這麼做。
「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傑克,你沒聽懂我的話,」馬克斯緩緩吐出這幾個字。
「我們本來打算把錢拿來買毒品。」
我的雙手離開桌面。
「你完全沒有打算解除鈔票的安全裝置,你打算就這麼交給某個可憐的笨蛋,對方完全不知道自己拿到的是什麼。」我說。
毒品交易就是像聽起來這麼簡單。一方帶毒品來,另一方帶錢,進行交易,很少比這更複雜。我十四歲就做了第一次毒品交易,把五分錢鎳幣放在公園長凳上,對方把等值的一包大麻丟在我腿上後離開。如果當時的我做得到,現在任何人都做得到,輕而易舉。
馬克斯買毒品也差不多,只是數量較大。手頭上有一百萬現金的話,馬克斯和兩個手下可以向販毒集團買下一整車的毒品,價值一百萬的純迷幻藥可以放進小的水瓶,一百萬的海洛因可以裝滿房車的後車廂,古柯鹼則會連後座都裝滿,價值一百萬的大麻需要卡車來載。賣方甚至不會質疑封膜鈔票,只會拿了就走。
砰!
三十個小時後,城裡就少了一個毒販。賭場把鈔票炸掉之後,馬克斯的供應商手上只剩十來萬張沒用的百元大鈔,還有直接呼叫聯邦政府的發號器。要是交易出了差錯,馬克斯這種水準的毒販還能承受一百萬以上的損失,但很少有毒販被秘勤局搭直昇機攻堅後還能生存。馬克斯搶賭場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武器,馬克斯的目的不是搶賭場,不。
他真正搶劫的對象是毒梟。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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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鬼影大盜》
出版社:臉譜出版
作者:羅傑霍布斯Roger Hobbs
譯者:陳靜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