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被逼瘋了嗎?2012最莫名其妙名人照

女孩的心動發現

Search

tags
Follow Us _
Follow Us _
service4n@niusnews.com
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
@2024 niusnews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service4n@niusnews.com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
@2024 niusnews

終於被逼瘋了嗎?2012最莫名其妙名人照

終於被逼瘋了嗎?2012最莫名其妙名人照 KUSO、搞笑、好萊塢、男星、女星
share

明星難為,老是要應付媒體及狗仔,不知何時,明星終於再也受不了,被逼到絕境啦!今天就來回顧一下2012年,西洋大明星的最莫名其妙照片,看看換作是你,會不會也想抓狂呢?

 

堂堂一個J.Lo,替身竟然是個男的!想當然爾,這位天后的心裡一定不好受

 

我們可以撇掉裘德洛即將鬆垂的肉不彈,但是他的鬍子是什麼造型,誰可以來解釋一下?

 

小賈斯汀60歲的樣子

 

請粉絲不要打擾凱吉哥的休息時間

 

這位露屁屁的女士是凱蒂佩芮(硬要把她的本名講出來)

 

擠眉弄眼的史帝夫泰勒真令人不蘇胡

 

雖然這是老照片了,但既然在今年被挖出來了,也該榮登今年最莫名其妙的照片之一

 

Lady Gaga茫了嗎?

 

克莉絲汀的腳…….(無語)

 

今年最莫名其妙的莫過於被劈腿的羅伯派汀森了,這個表情夠倒楣了吧 (QAQ)

 

 

 

其實妞編輯也覺得十分莫名其妙,更別提明星們此時此刻的心情,就讓一切隨風而逝吧!

 

 

【回顧更多2012年的大代誌】

 

敲響幸福的鐘聲 回顧2012年步入禮堂的明星

流行樂天后Katy Perry凱蒂佩芮2012年雜誌攝影精選輯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2012向愛人say goodbye的藝人

 

 

 

 

Source: BuzzFeed 

share

31冰淇淋×KitKat!3款聯名必吃聖代巧克力味爆表,冰淇淋蛋糕香甜滋味超罪惡

31冰淇淋×KitKat!3款聯名必吃聖代巧克力味爆表,冰淇淋蛋糕香甜滋味超罪惡 31冰淇淋、KitKat、冰淇淋、聯名、聖代
share
心動瞬間_

KitKat+冰淇淋感覺超讚!

巧克力+冰淇淋控這次真的要吃! 「31冰淇淋」即日至12月15日,攜手人氣巧克力品牌「KitKat」,一口氣推出3款聯名品項,包含霜淇淋、聖代和蛋糕,將多種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搭配酥脆的KitKat餅乾,濃郁香甜滋味一吃上癮!

 

 

31冰淇淋×KitKat1.

巧克力三重奏

巧克力三重奏 ~Made with KITKAT®~:標準單球95元

(即日起至期間限定,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聯名限定口味首款介紹「巧克力三重奏」,每一球都同時能嚐到31冰淇淋的牛奶、黑巧、苦甜三種口味,彼此完美組合,並加入酥酥脆脆的KitKat餅乾,口感層次超豐富!

 

 

 

31冰淇淋×KitKat2.

聯名聖代

聯名聖代 ~Made with KITKAT®~:120元

(即日起至12月15日,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冰淇淋愛好者絕對不能錯過聖代!此次「聯名聖代」,將一球小球冰淇淋,擠上蓬鬆的鮮奶油、巧克力糖漿、碎片,以及KitKat餅乾,每一口都能嚐到濃郁巧克力味,外觀也超可愛,整體好吃又好拍!

 

 

 

 

31冰淇淋×KitKat3.

Happy Break Time 分享蛋糕

「Happy Break Time 分享蛋糕~Made with KITKATⓇ~」:1150元

(即日起至12月15日,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最後一款聯名產品則是「Happy Break Time 分享蛋糕」,將KitKat變身成冰淇淋蛋糕!以苦甜和牛奶巧克力兩款巧克力冰淇淋為主,並口感搭配酥脆的KitKat,打造出一整個圓形冰淇淋蛋糕,表面再擠上滿滿巧克力鮮奶油、巧克力糖漿,香甜巧克力滋味爆表!

 

 

 

 

 

 

 

 

source:31冰淇淋/妞新聞

 

*實際活動和售價以官方公告為主

 

愛玩妞,妳的最佳旅伴。

 

 

share
妞活動 _
贊助商廣告
贊助商廣告
latest news _
latest
READ MORE
New Member_
加入會員
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提醒您,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
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
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
妞會員註冊
FACEBOOK快速註冊
粉墨誌女生研究室
Q.
姓名:
Email:
生日:西元
性別:
*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若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