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愛車族群有福了!K-WAX專業汽車美容拋光十週年活動盛典!

女孩的心動發現

Search

tags
Follow Us _
Follow Us _
service4n@niusnews.com
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
@2025 niusnews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service4n@niusnews.com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
@2025 niusnews

廣大愛車族群有福了!K-WAX專業汽車美容拋光十週年活動盛典!

廣大愛車族群有福了!K-WAX專業汽車美容拋光十週年活動盛典! K-WAX、十週年、汽車美容、全新風格
share

K-WAX 從2010年出發,於網拍發跡開始銷售產品,由於創辦人曾聖凱執行長時常追蹤海內外汽車美容產業動態,並希望能夠更加提升自身及台灣產業技術,甚至將這些新觀念技術帶給消費者。

從經驗開始,發現產品需要獨特性

在經營的過程中,逐漸發現市面上的材料已無法滿足自身需求,所以親自著手開發K-WAX系列產品線,十年間,經歷兩次廠房搬遷。從藥水、蠟品等基礎汽車美容材料設備販售,已開發了無數特殊品項,觸角延伸至專業汽車美容拋光設備,更送第三方檢測,身體力行產品觀念教學,培育專業客服團隊進行售後服務,為的就是將更好的產品、技術、觀念帶給廣大愛車族群。

 

優異的產品表現需要搭配品牌價值

創辦人曾聖凱執行長始終認為,品牌重要性除了持續優化的產品力外,更需讓消費者親身體驗以及有相應的產品認知,進而讓消費者願意相信K-WAX全系列產品。所以在汽車美容觀念表達上也開始順應潮流轉往線上進行汽美知識影片拍攝教學,甚至在線上凝聚一眾廣大粉絲,創造出有別於業界的全新風格。

 

提供線上資源,更是開發線下體驗

這次K-WAX十週年,除了耗資百萬設立全新樹林旗艦門市,更號召消費者一起來慶祝十週年開幕,除了線上抽獎活動,開幕當天至樹林門市消費,全館商品不限品項85折,開幕後至11/17亦享有全館9折活動,現場也有專業門市人員提供產品諮詢解說,讓消費者有效接收正確美容觀念,同時亦提升品牌專業形象。

超越前十年,全新黃金十年計劃

此刻,將十週年的里程作為一個新的起點,K-WAX將眼光放至未來,一個新的十年計畫,除了研發生產流程優化,擴大內部生產設備,短期目標為每個東南亞國家能在當地有代理商,目前已與幾個國家當地接洽中。

中長期目標希望成功前進歐美市場,讓歐美地區用戶也能在當地買到K-WAX商品甚至是設立代理商於歐美國家。目前所有產品已全面送至第三方檢測已符合外銷標準。未來更希望能讓全世界知道台灣這個國家,更了解到台灣在地的汽車美容化學材料製程技術也能具有優異產品力外更符合國際標準,將台灣在地品牌及產品弘揚海外。

share

鬼鬼吳映潔當媽了!IG曝光超美孕肚+寶寶腳丫照,本人親吐婚姻狀況:我沒有結婚

鬼鬼吳映潔當媽了!IG曝光超美孕肚+寶寶腳丫照,本人親吐婚姻狀況:我沒有結婚 鬼鬼吳映潔、鬼鬼當媽、吳映潔當媽、鬼鬼懷孕、吳映潔懷孕、吳映潔生子、鬼鬼當生子、鬼鬼吳映潔懷孕、鬼鬼吳映潔當媽
share
心動瞬間_

恭喜鬼鬼!

35歲的鬼鬼吳映潔無預警宣告升格當媽!今日(1/10)鬼鬼突然在IG曬出身穿薄紗的超美孕肚照,公開自己將正式邁向人生的新階段。同時,她還曝光了寶貝女兒的腳丫照,頓時引起全網暴動!

 

 

 

https://www.instagram.com/p/DEoLQfvzgFD

鬼鬼在文內寫道:「讓自己慢下腳步,好好休息,好好孕育,好好兩個心臟一起呼吸著,好好記得這一切 ,好好感謝自己的勇氣,好好變成一個更勇敢的角色,好好愛妳,好好努力以後的生活,為了我們!」宣告晉升成為一名母親。

 

 

 

感情狀態近半年都一直處在單身的鬼鬼,突然其來的懷孕生子消息,不只讓粉絲網友們感到相當震驚,而孩子生父是誰也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焦點。面對大家的疑問,鬼鬼則透過IG限時動態回應「我沒有結婚,不要再問了」坦承自己未婚當媽。

 

 

在官宣當媽的文章曝光後,包含炎亞綸、王子邱勝翊、關韶文、李佳穎、黃小柔、阿達等藝人好友們,也都紛紛在留言區獻上祝福。實在太恭喜鬼鬼了!

 

 

 

source:gemma_811@IG

share
妞活動 _
贊助商廣告
贊助商廣告
latest news _
latest
READ MORE
New Member_
加入會員
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提醒您,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
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
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
妞會員註冊
FACEBOOK快速註冊
粉墨誌女生研究室
Q.
姓名:
Email:
生日:西元
性別:
*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若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