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熊」版的維尼!迪士尼推出「小熊維尼泰迪熊」必須收♡

女孩的心動發現

Search

tags
Follow Us _
Follow Us _
service4n@niusnews.com
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
@2025 niusnews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天天妞一下,天天好心情
service4n@niusnews.com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
@2025 niusnews

是真「熊」版的維尼!迪士尼推出「小熊維尼泰迪熊」必須收♡

是真「熊」版的維尼!迪士尼推出「小熊維尼泰迪熊」必須收♡ 小熊維尼、泰迪熊、絨毛娃娃、摯友維尼、真人版
share
心動瞬間_

小熊維尼泰迪熊太可愛惹~不管大隻還小隻的都想收❤︎

小熊維尼真人版電影《摯友維尼》妞妞們都看過了嗎? 比起卡通的天真可愛,電影版反而是拍給大人看的,長大後的世界既現實又殘酷,充滿了種種無奈,還好有維尼的出現,提醒我們不要忘了自己最重要的人、事、物。而配合電影上映,日本迪士尼也推出了「小熊維尼泰迪熊」,讓你把回憶帶回家收藏♡

 

 

 

source: disney

小熊維尼的原型本來就是克里斯多福·羅賓的絨毛玩具熊,這次配合電影《摯友維尼》,讓維尼以泰迪熊造型亮相,有種回歸初心的感覺~不過這隻維尼的尺寸有點迷你,只有15公分高,好處就是很方便收藏❤︎(維尼泰迪熊傳送門

 

 

source: bellemaison

如果覺得上面那隻維尼太迷你,妞編輯還幫大家找到了另外一隻,全長有90公分,夠大了吧!(要變大熊維尼惹!)

 

 

source: bellemaison

只是維尼你怎麼沒穿衣服!(大驚)

 

 

source: bellemaison

 噢~傻小熊❤︎(埋)

 

 

source: bellemaison

妞編輯覺得這隻維尼完全就是小時候記憶裡那隻憨憨傻傻的熊,不過毛長了一點(外加沒穿衣服XD),真的很想把它帶回家啊!(望向家裡的娃娃海)

 

 

 

share

十二星座宮位擬人化!唐綺陽《唐陽雞酒屋》改編少女漫粉紅泡泡爆發,未來有望推BL故事

十二星座宮位擬人化!唐綺陽《唐陽雞酒屋》改編少女漫粉紅泡泡爆發,未來有望推BL故事 唐綺陽、唐陽雞酒屋、唐綺陽漫畫、唐陽雞酒屋改編漫畫、難搞的戀愛體質、唐綺陽難搞的戀愛體質、MOOJIN
share
心動瞬間_

十二星座宮位居然擬人化!

由國師唐綺陽所主持的 Podcast 節目《唐陽雞酒屋》將被改編成戀愛漫畫登場了!這回國師不僅要攜手六度榮獲金漫獎的柯宥希與資深編劇張君涵合作,更要將深獲粉絲們喜愛的「宮位系列」打造成漫畫,巧妙把十二星座宮位擬人化,描繪出一段充滿著浪漫戀愛、友情和親情等元素的溫馨故事。

 

 

 

 

高中時期曾有過漫畫家夢想的唐綺陽,其親手繪製的四頁漫畫不但參賽得名,還被印成冊珍貴留存至今。藉由這次和 MOJOIN 的跨界合作,也讓唐綺陽一圓成為漫畫家的夢。同時,她更想透過《難搞的戀愛體質》來喚起年輕人對戀愛的興趣。

 

 

 

 

《難搞的戀愛體質》採用節目中最具人氣的「宮位系列」為主軸,邀請到金漫獎實力派漫畫家柯宥希創作、資深編劇張君涵撰寫故事,並交給國師唐綺陽及《唐陽雞酒屋》節目團隊親自監製。

 

 

 

憑藉少女漫《許個願吧!大喜》引發關注的柯宥希老師,無論是清新畫風或對角色的細膩刻畫,都深受讀者的喜愛。編劇張君涵則擅長以細膩筆觸描繪人物情感,其代表作包括《今夜一起為愛鼓掌》及《恭請光臨曾賈府喜事》等。

 

 

 


《難搞的戀愛體質》第一季背景設定在繁忙的都市,主要場景為咖啡店和獸醫院,劇情除了描繪正義感滿滿的三宮人記者,因見義勇為而意外邂逅一宮人帥哥獸醫,展開的戀愛奮鬥故事,更將刻劃出角色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面對的各種挑戰。未來更會推出更多BL、GL等多元戀愛故事,帶領讀者進入一段段浪漫又充滿星座奧秘的心靈旅程!

 

 

 

《難搞的戀愛體質》已在12月25日正式上線,首日一次上線兩話,接下將會以雙週連載的方式於 MOJOIN 更新。無論你是深愛閱讀少女漫的讀者,還是喜歡研究星座的星座迷,都千萬不要錯過這部~

 

 

 

source:MOJOIN

share
妞活動 _
贊助商廣告
贊助商廣告
latest news _
latest
READ MORE
New Member_
加入會員
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提醒您,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
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
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
妞會員註冊
FACEBOOK快速註冊
粉墨誌女生研究室
Q.
姓名:
Email:
生日:西元
性別:
*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若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下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