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裸體走在路上就可能會被警察以妨害風化罪逮捕,更不用說美國藝術家Spencer Tunick號召了上百人裸體上街頭,他一共被逮捕了5次,直到政府終於承認這樣的行為是公共藝術的一種,他才能光明正大的重回街頭。
Spencer Tunick跑遍世界各地,足跡橫跨歐洲與美洲,其中一系列作品希望呈現工業時代前原始生活場景,取景大多為比較自然的景色,強調人與自然結合。
另外一系列作品則是以城市為背景,受各美術館委託在各大景點拍攝照片,作品大多在歐洲,因為歐洲人較能夠接受理解這樣的街頭藝術並積極參與。
最厲害的一系列是利用裸體拍出特定造型與圖案,除了配色很重要外也要營造出立體感。
其實裸體照的拍攝並不輕鬆,除了要找到一定數量的志願者外,動作協調與一致性也非常重要,大多數時間都由Spencer Tunick親自構思與指導。Spencer Tunick坦白表達自己對於裸體的迷戀,他把這樣的迷戀結合喜愛的攝影,成為世界數一數二的裸體攝影師,所以誰說興趣不能結合工作呢?
Source:Spencer Tunick –Offi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