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告訴你一個偉大的愛情故事。
很可惜,這不是關於我的故事,但我是其中一部分,而既然現在事情都結束了,我就想來為斯達芬與卡琳作見證。
作見證。我知道,這聽起來慎重了點。也許我是在為一個完全不令人感動的故事過度營造期待,但是奇蹟在這個世界上是如此罕見,以至於讓人在發現時必須盡全力充分利用。
我將斯達芬與卡琳之間的愛情視為一個奇蹟,而我就是想為這個奇蹟作見證。你認為這奇蹟很平凡或很老套都行,我不在乎。透過認識他們,我有幸參與其中。這事情超越世俗限制,因此成為一個奇蹟。一切就是這樣。
首先,先介紹一下我自己。請耐心聽我說。
我是布雷奇堡最初的居民之一。一九五一年,我和父母在水泥都還沒乾時,就搬到西格麗德溫塞特街。我當時七歲,現在我還真正記得的,只有當我們要到市區時,就必須長途跋涉走到冰島廣場站去搭電車。隔年,地下鐵車站開通。我很關注車站售票大廳的建造過程─竟然是找知名建築師佩特.塞爾辛來設計,那裡至今還是我們許多布雷奇堡老居民引以為傲之處。
我提到這個是因為,其實我的人生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在這個車站裡度過。一九六九年,我開始擔任票務員,在那裡一直待到兩年前退休為止。所以,除了少數幾段時間是幫因病請假的同事在綠線上的其他車站代班之外,我有三十九年的工作生涯都待在塞爾辛設計的建築裡面。
我有很多故事可以說,而我也不是沒考慮過要說出來。我喜歡寫作,而一本不起眼的票務員小自傳可能也找得到一群讀者。但這裡並不適合討論那些。我只是想稍微介紹一下自己,這樣才知道是誰在說故事。那些小故事以後再談。
有人說我是個缺乏抱負的人。如果你認為的「抱負」是想要事業蒸蒸日上或是提高社會地位,或其他任何的說法都行,那我就真的沒有。但抱負可以有很多種定義。例如,我的抱負一直是想過著平靜、有尊嚴的生活,而且我認為自己已經達成了。
如果我是生活在二千五百年前左右的雅典,很可能會過得自在許多。我會成為一位傑出的斯多葛派學者,而且我在柏拉圖的著作裡所能領會到的許多人生態度,則彷彿是為我量身打造的。也許在那個時代,別人會當我是聖人。在現代,別人通常認為我話多得煩人。正如作家馮內果所說的,這就是人生。
我已經將人生奉獻給售票與剪票,還奉獻給閱讀。在售票處工作,就會有大量的時間可以讀書,尤其是像我這種經常上夜班的。杜斯妥也夫斯基與貝克特大概是我的最愛,雖然兩人在風格上迥異,但都企圖達到一種~抱歉,我又來了。我剛剛想說的是「平靜」,但是我不該在這裡細談我的文學偏好。我的事說夠了,來談談斯達芬與卡琳吧。
噢,還有一個小小的題外話一定要說。以傳統的意義來看,也許,想要寫自傳的我,終究還是懷著太高的抱負。我似乎不懂得組織內容。好了。你就只好忍耐了,因為我需要說一點關於奧斯卡.艾瑞克森的事。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那個案子,但是那件事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關注,也有大量的相關報導,尤其是位在城市西邊的這一區。如今已過了二十八年,而且從那以後,布雷奇堡一直都沒再發生那樣悲慘又暴力的事。真是謝天謝地。
一個偽裝成吸血鬼的瘋子在一座公共室內泳池裡─現在改建成一所幼稚園─殺了三個孩童,然後還綁架了奧斯卡.艾瑞克森。報紙上一星期接著一星期為發生的事大做文章,當時還在的人,有很多一聽到「布雷奇堡」就會聯想到吸血鬼與大屠殺。那我說「[30]博」鯩 時,你會想到什麼?融合與寬容嗎?不,我想不是。一個地方獲得惡名之後,那惡名就像牢牢釘在那裡似的,持續很久都無法擺脫。
一個偽裝成吸血鬼的瘋子,我這麼寫是因為我想要提醒你這個當時被普遍認為的看法。不過,我有充分的理由對這件事做不同的描述,但是這要等到最後再說。
那這跟斯達芬與卡琳有什麼關係呢?是這樣的,他們之所以會搬到布雷奇堡,是因為卡琳是名警官,而且有參與調查被稱作「布雷奇堡游泳池大屠殺」的事件。說得更明確一點,她其實是負責處理奧斯卡.艾瑞克森失蹤的部分。她做了那些調查,就表示她花了很長的時間待在布雷奇堡,儘管發生了那一切,她卻還是漸漸喜歡上這地方。
在調查工作暫時擱置後,她與丈夫斯達芬在找新的地方想住個幾年,這時他們便來到布雷奇堡,也就是因為這樣,使他們後來在一九八七年六月搬到霍爾伯格街,住進低我家兩層樓的公寓。
在正常的情況下,我一點都不會去注意有誰在我家附近的公寓大樓進進出出。即使我已經在這裡住了很久,也都不會對周圍的事物多加留意。但是那年夏天,我常常待在陽臺上,埋首苦讀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至於會注意到樓下新搬來的住戶,是出自一個很簡單的理由:他們牽著彼此的手。
我估計那男人的年齡與我差不多,而那女人比他大上幾歲─早就過了大多數情侶停止在公共場合親密互動的階段。當然有些人例外,但是最近似乎就連年輕人都不再牽手了,至少超過十歲的不牽。
但這對中年情侶一踏出門後,就牽起彼此的手,彷彿那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他們當然有時候會各自行動,走在一起時也不會一直牽著手,但幾乎都有牽著。不知為何,這令我感到快樂,而且我發現我一聽見他們開門的聲音,就會停止看書,抬起頭來。
也許這是我的職業病吧,當我在各種情況下有機會從售票亭內觀察他人時,我習慣仔細看人,試圖去猜想他們的身分,把得到的線索拼湊起來做判斷。
由於那對情侶在那年夏天經常待在一樓陽臺上,所以我有許多機會觀察他們,以便得出結論。
他們時常互相為對方朗讀,這實在是一種很過時的娛樂。我因為距離太遠,無法聽見他們在朗讀什麼,而且當他們把書留在桌上時,我必須阻止自己去拿望遠鏡來看。觀察與監視是不同的。把望遠鏡加進來後,就越過了那條界線。所以,不能用望遠鏡。
他們經常喝紅酒,兩人都抽菸。當其中一個人在朗讀時,另一個人會捲香菸。有時候,他們會待到很晚都還沒睡,在他們之間的桌上擺一部卡式錄放音機播放音樂。就我所聽見的來說,大部分都是播放流行老歌。希芙.馬爾姆奎斯特、厄斯騰.瓦內爾布林、宮納爾.維克倫德。諸如此類的。還有阿巴合唱團。他們放了好多首阿巴合唱團的歌。
他們偶爾會在那有限的空間裡一起跳一下舞,但是當他們跳起舞時,我就不會看,然後忙著做自己的事,因為那似乎有一種我無法解釋的私密感。
好了。讓我來告訴你,在還沒認識他們之前,我先得出了什麼結論。我認為那男人是從事某種服務業,而那女人是個圖書館員。我判斷他們認識時,彼此都已經是熟男熟女,而且這是他們第一次同住一間公寓。我覺得他們倆都曾有過自己的夢想,但如今已將夢想擱置一旁,因此他們才能把活力注入在他們的關係裡,注入在他們的愛情裡。之後會發現,這結論下得還算不錯。
我只有一個地方完全弄錯,而你也已經知道是哪裡了。那女人是警官,不是圖書館員。如果有人問我對女警的印象是什麼的話,我大概會說黑色短髮、顴骨突出,再加上肌肉發達。但卡琳不像那樣。她有一頭濃密的淺色頭髮,筆直垂落在背上;她身材較嬌小,長得很漂亮,有魅力,臉上有很多笑紋。其實,就是個會讓你開心地請她推薦書籍的人。
當然,你是可以請她推薦,但是你必須問她關於疤痕組織生長、謀殺心理學和手槍的彈藥容量等方面,這些才是她真正熟悉的領域。雖然她特別擅長訊問目擊者與蒐集口頭情報,但她也精通彈道學與血跡分析。「不過,那大部分只能算得上是嗜好啦。」她曾經如此解釋。
在我發現斯達芬是靠什麼工作維生的同時,我們之間的友誼也開始萌芽。
看完普魯斯特的作品後,我開始看畫家孟克的傳記。當我的假期在七月底展開時,也剛好把那本書看完,於是我決定去一趟奧斯陸,到那裡參觀孟克博物館。這是孤獨一人的好處之一,你有了想法後,隔天就能付諸實行。
我搭早班火車過去,以便能在下午抵達,而當驗票員過來時─這個戴著帽子、穿著全套制服的人不就是我的新鄰居嗎?所以,我們幾乎是從事相同的工作,是一份絕對算得上是服務業的工作,不是嗎?
我把票拿出來時,他皺起眉頭看著我,好像在思索著什麼。我幫了個忙。
「我們是鄰居,而且我在車站的驗票口服務。在布雷奇堡。」我說。「對,沒錯。」他說,並剪了我的票。「謝謝你告訴我。不然我會想一整天。」
接著是一陣短暫沉默。我感覺自己好像還想說點話,但我想不出說什麼比較不唐突。我不能問他們都看什麼書,或是問他最喜歡阿巴合唱團哪一首歌。他就當時所能得知的普通事實,開口幫了我。
「那麼,你是要去奧斯陸囉?」他說。「對。我想去那裡的孟克博物館看看。我從沒去過。」
他自顧自地點頭,於是我心裡納悶,是不是應該說出孟克的全名。也許他對藝術沒有興趣。所以我有些驚訝地聽見他問:「你有看過他畫作〈吻〉嗎?」
「有。但沒實際看過那幅畫。」
「那博物館裡面有。」
他看起來好像還想說什麼,但是坐在我前面的乘客正在揮舞手上的票。這個之後我會知道叫斯達芬的男人,拿著剪票器對著空氣喀擦幾下之後說:「那是個很棒的博物館。好好享受吧。」接著繼續驗票。隔天我參觀博物館時,當然特別注意〈吻〉,尤其是因為我本來就喜愛那幅畫。正如我之前所說,我喜歡做推論,所以一定會根據我自以為對牽手鄰居的瞭解來解讀那幅畫。
那感覺比較像是兩個身體融合在一起,而不是一個吻。一方面,那幅畫描繪出勝過其他所有親吻的吻,那樣的結合使兩人緩緩靠近,合而為一。另一方面,那幅畫的色調很暗,而且身體的姿勢顯得有些痛苦,彷彿我們是在目睹一件無法抵擋又令人難受的事。無論是什麼含意都表現出兩人完全同化,已不再以個體存在。
雖然我認為我對鄰居已有所瞭解,但同時也提醒自己別做過度理解。畢竟,就連像我這樣孤單的人,也很喜歡那幅畫。
因為考慮到之後會發生的事,所以我想提及一個有趣的細節:我花了很長的時間站在一幅名為〈吸血鬼〉的畫作前面。這裡又是類似一種親吻、身體融合在一起的感覺。不過,這是在安慰,還是給予致命的一咬?是那女人的紅髮將那男人包覆在忘卻與原諒之中,還是那其實是血液在流淌?無論如何,這幅畫裡有跟〈吻〉相同的無臉人,以及盲目又痛苦的共生關係。
剛從奧斯陸回來後的某一天,我經過斯達芬家的陽臺,他坐在那裡閱讀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白癡》。因為沒打招呼會很失禮,所以我說了些話,然後他提到杜斯妥也夫斯基,我提到孟克,然後他問我想不想喝杯咖啡。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接下來我就長話短說,我們後來有幾天也一起喝咖啡,接著到九月時,他們邀我過去吃晚餐。
我必須要道歉,因為我兜了一大圈說這段奧斯陸的事,目的只是說明我們的友誼如何開始,但正如我之前所說的:事後來看,我並不覺得這事情完全沒有意義。可以說是結局早就概括在開頭裡了。
我和斯達芬與卡琳相處得很輕鬆。我們有類似的興趣,更重要的是,有相同的幽默感。他們跟我一樣,喜歡顛覆一些想法和傳統觀念,例如,我們可以花很長的時間推測,如果島嶼不是固定不動而是到處漂流的話,會發生什麼情況。還有執政者會如何制定移民政策,以及其他許多諸如此類的事。
有一天晚上,當我們坐在陽臺上一同享用一瓶葡萄酒時,我問他們是怎麼認識的。他們突然擺出一副神祕兮兮的模樣,互相瞥了對方一眼,臉上的表情像是在分享一個外人聽不懂的笑話。最後,卡琳說:「我們是在……調查的過程中認識的。」
「調查什麼?」
「布雷奇堡的案子。」
「那個游泳池……事件?」
「對。斯達芬是目擊者,所以我找他問話。」
「目擊者?」我看著斯達芬。「可是你當時沒住在這裡,不是嗎?」
斯達芬看了卡琳一眼,彷彿在請求允許談論一項正在進行的調查,而她輕輕點了頭。
「奧斯卡.艾瑞克森,」斯達芬說。「在一切發生之後的隔天,在火車上,是我幫他剪票的。所以我算是最後一個確定有看到他的人。」
「還有其他人看到他嗎?」
「這你必須問卡琳。」
「抱歉,」卡琳說,並幫我的酒杯添酒以作為補償。「調查還在進行當中,所以我不能……你知道的。」
「可是這不是……是多久……五年前發生的嗎?」
「調查還在進行當中。」於是,這話題到此為止。目前只能說到這裡。
這是個極為顯著的例子,因為這牽扯到職業道德,但是我注意到,以一般的觀點來看,他們倆都設有明確的界限。劃分出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尤其是關於他們的關係。舉例來說,我跟他們的交情有二十三年之久,在這段期間,我從不曾問起他們的性生活情況。他們彼此觸碰的感覺、他們的表情與短暫的親吻,顯示出他們大概有美滿的性生活,但我憑直覺知道,那不是他們想跟別人討論的事。
我從沒碰過像他們倆這樣契合、親密的情侶。他們構成屬於他們的小宇宙。我不否認自己有時候會覺得陪伴在他們身旁很難過,尤其是我們小酌幾杯之後。我們會坐在那裡有說有笑,度過一段美好時光,但我是那個時間一到就必須起身獨自回家的人。無論我們有多麼喜歡對方,我始終都是個外人。
他們絕不完美。我不只一次覺得,他們之所以會珍惜我的陪伴,是因為他們希望有個見證人。希望有個人會讚賞地看著他們的愛情,給予認可。當我說他們在一起非常棒,說這真是個奇蹟……等等時,他們樂得接受。有種自傲的感覺。看看我們在一起是多麼幸福啊。
但這只不過是個補充說明罷了。那份愛確實存在,是一段偉大而真實的愛情,而且,即使是愛情也可以帶有些許自負。
一年又一年過去,我們變得更加親近。他們很少跟其他人來往;他們似乎有彼此的陪伴就十分滿足了,而且我覺得我可以帶著自信說,他們只讓我一個人完全進入他們的生活之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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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童話已死》
出版社:大塊文化
作者: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