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普天下善男信女的私密困擾(不是私密處),戀愛陪審團開庭了!這次我們請到偶像劇《16個夏天》主角群為大家解答戀愛煩惱,演員們現身說法,為您做全方位的分析,給迷途的羔羊們指引一條明路……
如如/22歲/服務業/熱戀中
我和男友大約在一起三個月,這段時間他都還是會和前女友有聯絡,因為知道他們分開是因為家裡反對,不是因為不愛了才分開的緣故,其實不太喜歡他們聯絡,但是我男友是保持著分手還是可以當朋友的想法,所以都還是會有聯絡,雖然都會堅稱他們只是朋友,但是因為我上段感情有受傷過,所以還是會有擔心害怕的感覺,即使他説只是朋友也很難讓人相信(因曾經發現他們有私下聚會過),但是跟男友反應他也只是叫我不要想太多,讓人不知如何是好……
【陪審團審判時間】
唐家妮 (林心如 飾)/35歲/女/賣場客服
如果真的要見面的話,起碼是雙方感情再穩定一點之後。如果必須一定要碰面,也不要單獨兩個人一起約吃晚餐那種,或者是堅持要他在當下做出一個選擇。
方韋德 (楊一展 飾)/35歲/男/手機設計師
愛他就相信他,不愛就分手!
鄭瑞瑞 (許瑋甯 飾)/35歲/女/旅居海外
分手還可以當朋友沒錯,但是總得等到提起過往都雲淡風輕之後,當深深的愛過之後是不可能立刻能夠調整態度到朋友的位置,也許是一年,也許是二年。而如果你的男朋友真的愛你,他該保持距離,這不是定律,這是一段關係裡的尊重。
汪俊杰 (謝佳見 飾演)/35歲/男/會計
我覺得要跟男友好好溝通清楚,畢竟這是你所不能接受的事。要不就放手讓他回去跟前女友一起,因為糾纏不清的感情對任何一方面都是種傷害,到頭來誰都不會開心。除非,他們願意當妳的面互相介紹,那也可以看清楚到底他們是否真的還有曖昧這回事。但我個人認為,既然已經在一起了,男友真的不該如此,因為這是一種責任感也是給予對方的安全感。畢竟他們曾深愛過,不能證明現在不愛了,所以必須好好拿捏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所以,最後的打算,就是約出來大家把話說清楚,如果只是朋友,請不要再打擾;如果還要繼續糾纏,那只好放手。結束了,才是開始……
丁國慶 (鄒承恩 飾)/ 35歲/男/花店老闆
親愛的如如~看完以上的敘述後,有幾個疑點想要好好給它釐清一下:
1. 妳男友的前女友知道妳這一號人物嗎?他們分手多久之後才和妳在一起的呢?
2. 男友家裡面對妳的態度如何?之間有沒有甚麼問題呢?
假如男友的前女友不知道有一位現任女友,啊妳又跟男友家人處不好的話,除非妳男友長得像木村拓哉或是金城武,不然就是下個會更好啦。男女朋友分手後確實還是可以當朋友歐,只是要公平公開公正勒。不然怎麼讓人不想太多,還是妳男友是李玖哲?那…也是可以再重新考慮一下啦,畢竟跟我一樣都是人才。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Ps.怎麼那麼剛好我有個朋友也叫如如,該不會那麼剛好妳也姓林吧!還是妳就是我朋友!?
葛晴 (戴君竹 飾)/35歲/女/手機設計師
在一段關係中,兩個人多少會經歷風雨,除了信任對方沒有其他的方法了。愛情沒有一定的規則,只能跟妳分享我的方式。既然他們的愛已是過去,不論是為了什麼而分開,終究是過去式了,不如溫柔而嚴肅的跟男友表達自己內心的不安和疑惑,讓他清楚知道妳不是無理取鬧,是因為在乎。再來,妳可以試著認識對方,跟她熟識後,能更明白他們之間的關係和發展的可能性,或許真的只是自己多想了。之前的戀愛曾讓妳受過傷,但那畢竟不是妳現任男友造成的,把以前的傷帶到現在,對對方是很不公平的事,這點雖不容易,但請妳盡量克服。
(以上皆為演員原汁原味回答,妞新聞無擅自加料或修改。)
你有感情的難題不好跟朋友家人開口嗎?朋友給的建議你都聽不下去嗎?若有疑難雜症想請陪審團解惑,請來信talk@niusnews.com私話題小姐收,我們將為您的感情狀態展開審理!
*來信除了要發問的問題,請提供別名/年齡/職業/感情狀態,否則不受理喔!
*陪審團審理案件繁多,無法全數詳盡回答,還請各位善男信女見諒!
【我也想當陪審團】
你有滿滿戀愛心得希望跟大家分享嗎?你看不下去那些多災多難的戀人走你的後路嗎?歡迎寄信至talk@niusnews.com向私話題小姐報名,將會選出回答精闢、一針見血的評審喔!
Source:16個夏天 – facebook
《16個夏天》 x 妞新聞-讀者專屬抽獎活動
活動日期:
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3日
首映會時間:
07/17(四) 1300 – 1400
地點:誠品生活松菸店B2表演廳
贈獎名額:5組(一組可兩人入場)
贈獎內容:《16個夏天》首映暨見面會入場資格及明信片一組 (兩位入場)
領獎方式:得獎者回覆連絡資訊後,由妞新聞客服人員電話聯繫
參加辦法:
步驟一:2013年7月13日 23:59前於下方文末推文留言處,表示真心、發揮創意,告訴妞新聞「我最期待16個夏天裡哪位演員的精采演出?」即完成參加抽獎。
步驟二:2014年7月14日將陸續將發送得獎通知至得獎者註冊信箱並且公布於原文下方,請得獎者於2013年7月16日前回覆聯絡資訊,逾時將取消得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