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新聞報導了一則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南部一名男大生在台南租屋處失手勒斃女大生後,載到高雄壽山的法興禪寺附近焚屍。附近的登山客發現後原本還以為男大生縱火而報警,不料經警方盤查後才發現這是起情殺焚屍案。警方循線逮到殺人棄屍的男大生,他供稱是向學妹告白並求歡失敗遭拒,一氣之下殺害對方後載到高雄焚屍和棄屍。此舉真是人神共憤!
看到這樣的消息,我覺得非常痛心疾首,心想要是那位男大生看過我的書或文章,說不定就不會幹出這種事了。而為了讓這種告白失敗去情殺女方的事情不再重演,或者減少男人在求愛不成後心中的挫折感與憤怒,我必須再和所有男士們強調幾個重要的觀念和做法:
一、 如果你發現喜歡的她一開始就追不上,那麼最好趕快換人,或者提升自己後再回來找她:
很多男生喜歡在認識一個女生後,靜靜地待在她身邊做一個朋友,心想慢慢來,祈求有一天對方會愛上自己;又或者因為對方現在有男朋友而且看來感情不錯,所以先默默地關心就好,欺騙自己說不定哪一天對方和男朋友分手了,一直是她“好朋友”的自己,就能“扶正”成為男朋友。送你一句:『吃咖麥誒!』我很少看到這種默默在一旁關心不採取行動的人能夠修成正果,反而是那些一開始就很主動努力製造曖昧和機會的人,才有可能抱得美人歸。
至於對方剛好有男朋友又彼此感情很好的話,你覺得自己目前這個狀態,是“能吸引異性”的狀態碼?試想,今天如果是張景嵐或瑤瑤,她在沒男朋友時你“哈”她,她有男朋友時你就不“哈”她了嗎?都“哈”嘛!所以你就是要讓自己成為像景嵐或瑤瑤這樣的“男人”,我的意思是在男人圈中成為那個在外型和內在上的十分出眾,等於是女生裡頭超級正妹的“他”,這樣的話,即使對方剛好有男朋友,在認識你之後也常常會不小心想到你,分手之後也把你當作第一考量。
當然,有鑑於有魅力的男人從來都是不等人的,你在提升自己成為“男人中的極品”的過程中,如果喜歡的她有男朋友,你也一定要交個優質的女朋友,有或者至少能專注自己的事業和領域,並且與不同有魅力的女孩左右逢源,正常往來。否則,你只會在女生心中繼續背負那個“沒魅力”、“沒人要”的形象,想要吸引原本的她,比登天還難。
二、 告白是多餘的,直接肢體測試才是真的:
報導中的男大生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告白,居然傻到誤以為對方和男朋友吵架鬧分手,自己就能透過告白取而代之?殊不知重點從來就不是告白,而是像我前面說的,你是不是那個女孩子想要在一起的男人?如果不是,對方不會因為一直是你的朋友、到你家和你聊天訴苦、在你家過夜(可能是因為沒車回不了家),就突然愛上你!
但我知道,你還是想“試看看”。好,那就試吧!但試看看的意思也不是告白,而是直接在學妹哭的時候一把將她抱在懷裡,看她的反應,如果很嬌羞開心地依偎著你,就試著接吻並且做更多;但只要對方驚慌地把你推開,就當作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把話題岔開,因為那表示她真的對你沒興趣,絕對不要強求。這麼一來,你做到了進可攻退可守,也許對方喜歡你就這麼在一起了,不喜歡你也不會因為抱一下從此就人間蒸發,你們還是可以當所謂的朋友,只是不是男女朋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