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吃的食物是什麼呢?世上美食何其多,拗完十隻手指都還數不完你的心頭好嗎?那麼,如果當你在人世中,只剩下最後一餐可以吃,你的答案會是?視覺藝術家Henry Hargreaves研究了美國史上最惡名昭彰的罪犯們的最後一餐,並重製了他們所開出的菜單,這系列作品名為"No Seconds"。
無論這些死刑犯如何罪大惡極,在死亡之前,人人平等。當回歸到人類最原始的慾望 ─ 進食時,他們最後的選擇會是什麼呢?
49歲的Ronnie Lee Gardner犯下了搶劫與兩起謀殺。他的最後一餐點了龍蝦尾、牛排、蘋果派和香草冰淇淋,還一邊看著魔戒三部曲。最後由行刑隊執行死刑。
33歲的Timothy McVeigh在一次爆炸攻擊中一共奪走了168條人命。他的最後一餐點了一大份薄荷巧克力冰淇淋。最後執行了注射死刑。
42歲的Ricky Ray Rector犯下兩起謀殺。他的最後一餐點了豐盛的牛排、炸雞、櫻桃果汁和胡桃派,但他留下了胡桃派,並跟警衛說他要留下來以後再吃(想嚇死誰?)。最後執行了注射死刑。
54歲的Allen Lee 'tiny' Davis犯下搶劫以及三起謀殺。他的最後一餐點了龍蝦尾、炸馬鈴薯、炸蝦、炸螃蟹、大蒜麵包以及麥根沙士。最後執行電椅死刑。
55歲的Angel Nieves Diaz犯下謀殺、綁架以及武裝搶劫。他拒絕任何餐點,但獄方還是上了一般的監獄餐點,最後他一口也沒吃。執行注射死刑。
43歲的Ted Bundy因強暴、戀屍癖、逃獄以及至少三十五起謀殺判處死刑。他拒絕「特別」的餐點,因此獄方後來上了「傳統的最後一餐」:五分熟牛排、煎蛋、薯餅、烤土司附奶油與果醬、牛奶和果汁。最後執行電椅死刑。
52歲的John Wayne Gacy犯下強暴與三十三起謀殺。他的最後一餐點了炸蝦、炸雞、薯條和草莓。最後執行注射死刑。
No Seconds代表沒有時間,也沒有下一次了。身為守法的好公民,我們大概沒有機會面臨「最後一餐」的選擇。不過看了這些死刑犯的最後一餐,你腦海中是否浮現了什麼食物呢?
source: Henry Hargre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