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房總管說:「有些人的一生像一部殘破的法律,換不到正義也說不出公平。」給那些應該被保護卻保護不了自己的人,勇敢地等到正義被伸張的那一天,也許世界上沒有公平,但我們也不因此學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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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萬年律師國考生,考到連自己都討厭自己,家人都無話可說,人生窮極窩囊的他,在法院裡跑腿時遇見了一個少女。就這樣一場相遇,厭世如他享受過愛情,甜蜜的、平凡的、滿懷期待的各種有愛的日子,即使他屢屢落榜,女孩也依然耐心陪伴,直到那一天⋯⋯女孩兀自選擇了離開,沒有一點轉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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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的故事便從這裡開始,萬年考生失去了他心愛的女孩,放棄國考,來到王牌柳律師的事務所工作。隨著工作時日漸增,默默觀察的他開始疑惑這個見錢眼開,總是收取重金為窮凶惡極罪犯辯護的老人到底有什麼其他目的,在此同時他也意外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那個女孩,但此一時彼一時,他已經無法在她身邊繼續守候⋯⋯柳律師的秘密、女孩離開的理由,跟著主角的探索我們終會看見故事的展開,卻也和他一起學會了,永遠沒有人能真正看清事情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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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一瞥:
在那無窮盡的壓抑中,有一天,她總算問了幾個問題,大抵就是當初我來不及開口對她表白的那些題意。她的神情專注卻又恐懼,很想聽我親口說說愛不愛她或願意陪伴她一輩子嗎?她期待著我說出真心話,勾著臉注視著我的眼睛,好像擔心我的眼裡隨時會有一絲絲閃爍,很怕在那閃爍中有一些謊言會傷害了她。
後來我是怎麼告訴她的?我忘了,真的忘了,如果要我重來再說一遍,我還是會說我最愛她,用我全部的愛來愛,沒有回頭路也沒有任何保留⋯⋯。
我以為那天她完全聽進去了,何況往後的日子她也沒有再問一次。通常每個男人都會認為只要親口說出愛,對方應該就會記住一輩子,不像說早安那樣到天亮後就得重來。男人怎能理解愛這個字對女人而言其實只是氣體,是說了之後很快就會飛走的聲音,除非再說一次,今天說完明天再說一次,說得像海誓山盟那樣深深烙印在心裡。
我當然是愛妳的啊⋯⋯。怎麼知道如今已經來不及了。
「笨蛋,律師哪要考,我是從法官轉職過來的。哼,你要知道,當法官只是好看啦,當檢察官嘛說好聽是文武雙全,其實不就是黑白兩道嗎?像我這種令人討厭的出身,當法官就比較麻煩,認真做事反而不准出錯,真心話也不能想說就說,因為司法體制裡的昏官太多,他們最討厭聽到的就是真心話,何況我又是這麼卑微的人。我後來轉行當律師就沒有這些困擾了,畢竟律師就是做生意嘛,這世界不管好人壞人哪個不需要律師這種人,反正律師就是要幫人做一些狗屁倒灶的事。你媽媽教過你搓湯圓嗎?就是把那些人那些是盡量搓到圓,手藝好的話,官司哪有打不贏的道理?」
所有不完整的人生都不是我們故意的,其實何止她不完整,柳也不完整,那死囚的遺孀更不完整,而一再被迫和她分開的我又何曾一日是個完整的人?啊,文琦,我何須如此笨拙,我們見了面就直接談談妳最倚賴的法律好了,所有的法律條文最完整了,但它不也是因為人的惡意而變得支離破碎嗎?
無論屬於哪一種情愫,我想,最可貴的還是她還沒遺忘這小小的共同回憶,哪怕她對我的愛已燒成灰燼,那灰燼中卻還殘留著類似這樣的一縷煙。我勢必應該為這一點點餘溫好好守護著,如同珍惜著深秋最後的一隻流螢,靜靜地看著牠飛舞,只要他沒有離開這個黑漆漆的夜空。
不然,以我一直被她冷漠對待的處境來看,愛早就不存在了,我只能把它藏在夢裡,就算失去了卻又好像還在,如同那灰燼或那螢光。
何況分手以來,這還是第一次,我好像得到了她的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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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有關法律、愛情、正義感和無奈的故事。第一人稱的寫作手法,讓讀者不斷隨著主角一路自怨自艾,卻也會更加讓人理解無能為力卻要勇敢的過程是多麼的不容易。就像是應該保護著人們的法律,應該給予人幸福的建築,背後也有陰影的存在,也有那麼多見不得光的角落,要怎麼樣才能夠真正的公平,如何保護每一個重要的人。這道德與制度的拉扯,相信在大家讀完這本作品之後會有很多臆想和思考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