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同溫層
做為一個懶散隨便的女人,我絲毫不感到可恥,甚至很得意一件事:我樂於待在舒適圈,我在同溫層樂活。
大概是三十幾歲以後的一天,我再也不想活得那麼用力,要自己很有出息,勵志又溫馨;也不想討人喜歡了,不再去做作的場合,見些勉強不來的人。部份的原因是有了孩子,孩子就是小霸王:「讓開!全都給我讓開!膚淺徒勞的交情。」我沒有時間和心力灑在外人身上。「浪費時間」從來都是青春的專利。
部份的原因則是夠了。認清了自己吃不了苦,「無所事事」是高級的樂趣。幾年前還想過要出色、會不服氣,不過是因為談了一場一敗塗地的戀愛;所以急著把自己弄成一個像樣的女人,證明自己不是一事無成。「你看看你怎麼對我的?我是不會被打敗的。」我要那個喪心病狂的男人,想到我會怎麼寫他,就知道他得罪了一個寫作的女人。
夠了也過了。
然後活著活著,就活出了自己的舒適圈。
我的舒適圈就是家常生活。走進菜市場以後,不再跟著其他婆媽們採買,直接走去固定的菜攤和肉販:這家的豬肉乾淨,老闆也會挑肉;那間的雞肉鮮美,可惜太貪小便宜了;原住民夫妻的筍子和珠蔥特好,十點以前才買得到阿婆的手工豆腐......
心裡有一張食材調味料地圖,每次請朋友來家裡吃飯,都是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的陣仗。 請一次客就像打一場仗,幾天前就陸續備好半成品,在心裡演練上菜的順序。家裡隔天像是曲終人散的舞池,四處擱著酒杯和酒瓶,偶爾也會有打翻的紅酒。
而我仍然樂此不疲,每隔一陣子就找自己麻煩。原因大概是,這些微不足道的生活,少之又少的朋友,是我難得喜愛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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