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姜食堂》第五集當中元祖偶像水晶男孩的隊長殷志源,在送完飲料後,小孩問媽媽:「為什麼沒有藝人呢?」媽媽回答:「剛剛送上可樂雪碧的人就是媽媽以前很喜歡的人啊」小孩又說:「是藝人嗎?」媽媽說:嗯。
這段應該讓很多追星的人都有很多感觸。也許對別人來說沒什麼,但對追星的人來說,總覺得,這是一個人喜歡一個偶像很久後,最深情的告白。
有人說,追星就是一場盛大的暗戀。有時候這場暗戀就維持了十年以上或者更久。從喜歡上他心臟快速跳動撼動整個世界的開始,經過跌跌撞撞還是瘋狂追逐的時刻,後來可能要為工作忙碌,只能偶爾看見他的消息,偶爾在哪裡聽到他的歌曲,沒辦法再長時間的關注著喜歡的偶像,直到感覺當初那股強烈喜歡他的心好像快要消失了,也還是沒能親口告訴他:「我喜歡你」
然後哪天也許你搬家,或者只是單純的整理房間的時候,發現那個你用來收藏他專輯和周邊商品的櫃子,滿滿的回憶突然排山倒海,開心的、難過的,漸漸鼻子就變得有點酸酸的。
想起每天刷消息的日子,想起以前在學校和同學一起跳偶像歌曲的日子,還有為了看一場演唱會努力打工存錢的日子,為了搶一張票而奮鬥的日子,不管是一大早站在ibon前緊張的心情,還是現在耗費腦力的防黃牛問答,就連和誰吵架了的日子也變的很珍貴。
可能喜歡一個偶像,不會只有好的回憶,可能從頭到尾都沒人理解你,甚至誤解你,可能喜歡了好多年連偶像一面都沒見過,更不要說偶像會記得你,可是你一點都不後悔喜歡他,因為他是你的榜樣、你的正能量,是在你無助時的一個慰藉,是你整個青春的一部分。
而現在不管他是否還站在舞台上,或者他有了他的新生活,而你也有了你的生活,也為了夢想也很努力地在拼命,你們各自過得非常好,然後有一天,如果再見到他,或者只是看見他的消息,想對孩子也好,伴侶也好,或者家人還是朋友,想要有一天,可以像那位媽媽一樣,可以很自豪的告訴任何一個人:「那個人,是我曾經很喜歡過的人」
這大概是只有迷妹才能懂的浪漫吧。
圖片來源:inst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