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
第一章
至少從某一方面來說,我們的人生真的就像電影一樣。主要卡司由你的家人與朋友組成,配角則是鄰居、同事、老師跟每天見到的熟面孔,也有些龍套角色:有著美麗笑容的超級市場收銀小姐,當地酒吧友善的酒保,一個星期三天跟你一起在健身房健身的人。還有幾千個臨時演員──那些像水穿過篩子一樣流經日常生活,你見過一次然後再也沒遇見的人。在邦諾書店看圖像小說的青少年,你必須從他旁邊擠過去(同時小聲囁嚅著「請借過」)才能靠近雜誌的那個人。紅燈時停在隔壁車道上,正利用這片刻補口紅的女人。你停下來草草吃點東西的路邊餐館裡,正在幫幼兒擦掉臉上冰淇淋的母親。在棒球比賽時賣給你一袋花生的小販。
不過有時候,有個不屬於其中任何一個範疇的人進入了你的生命。那是一張從牌堆裡冒出來的鬼牌,多年來不定時出現,通常是在困頓時刻。在電影裡,這種角色被稱為「第五號人物」,或者是「變革推動者」。這種人在電影裡出現的時候,你知道他之所以在那裡,是因為劇作家把他擺在那裡。不過是誰在寫我們的人生電影劇本?是命運還是巧合?我想相信是後者,我全心全意希望如此。在我想起查爾斯.雅各斯──我的第五號人物、我的變革推動者、我的天譴──要相信他出現在我的生命裡跟命運有任何關係,是我無可忍受的。因為那表示這一切可怕的事情──這些恐怖──本來就該發生。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光明這種東西了,而我們對光明的信念只是一種愚蠢的錯覺;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像洞穴裡的動物,或深藏蟻丘的螞蟻,活在黑暗之中。
而且我們並不孤獨。
克蕾爾送我一支軍隊當我的六歲生日禮物,一九六二年十月的某個星期六,我正做足了準備,要大戰一場。
我出生在一個大家庭裡──總共四男一女──做為老么,我總是得到很多禮物。克蕾爾給的禮物總是最棒的。我不知道這是因為她是老大,還是因為她是唯一的女兒,或者兩者皆有。不過在這麼多年來她給我的所有超棒禮物中,軍隊絕對是最棒的。其中有兩百個綠色的塑膠士兵,有些拿來福槍,有些拿機關槍,還有一打士兵身上焊著管狀的玩意兒,她說那是迫擊砲。裡面還有八輛卡車跟十二臺吉普車。或許這支軍隊最酷的地方是裝著它的外盒,一個棕綠相間的迷彩厚紙板軍用床腳箱,前方用模板印上了美軍財產這行字。在這行字下方,克蕾爾加上她自己用模板印上去的字:詹米.摩頓,指揮官。
那就是我。
「我在泰瑞的其中一本漫畫書封底看到這些東西的廣告,」在我開心地尖叫完以後,她這麼說。「他不准我把廣告剪下來,因為他是個鼻屎乾──」
「對啦,」泰瑞說。他八歲。「我是鼻屎乾大哥。」他用食指跟中指做出叉子的形狀,然後戳進自己鼻孔裡。
「住手,」我媽說,「拜託,過生日的時候兄弟姊妹不准吵架,謝謝你們。泰瑞,把你的手指頭從鼻孔裡拔出來。」
「反正呢,」克蕾爾說:「我印下折價券然後寄過去。我本來擔心它可能不會及時寄到,不過它寄到了。我很高興你喜歡。」然後她吻了我的太陽穴。她總是吻我那裡。許多年後,我還是感覺得到那些輕柔的吻。
「我愛死了!」我這麼說,同時把那個床腳箱抱在胸前。「我會永遠都愛它!」
這是在早餐之後──那時吃的是藍莓鬆餅配培根,我的最愛。我們在自己的生日都可以吃到自己最愛的三餐,而且禮物總是會在早餐後出現在廚房,這裡有個燒柴爐子跟長桌,還有我們龐然大物的洗衣機,它老是故障。
「永遠對詹米來說大概就五天吧,」小康說道。他十歲大,身材瘦長(雖然後來變得魁梧了),而且甚至在那時候就有點科學傾向了。
「說得好啊,康拉德,」我們的父親說道。他穿好了工作服,一件左邊口袋上用金線繡了他的名字理察,右邊胸前寫著摩頓燃油的乾淨連身工作服。「我真是印象深刻。」
「多謝啦,老爹。」
「你的三寸不爛之舌,替你贏得幫媽媽清理早餐碗盤的機會。」
「該輪到安迪了!」
「本來是輪到安迪了,」爹這麼說,同時把糖漿倒在最後一塊鬆餅上。「拿條抹布來,三寸不爛之舌。還有,盡量別打破任何東西。」
「你把他寵壞了啦,」小康這麼說,不過他去拿了一條抹布。關於我對永遠的概念,康尼沒有完全說錯。五天後,安迪給我的軍事行動遊戲已經在我床底下積灰塵了(反正某些身體部分已經不見了。安迪是在尤瑞卡農莊雜物拍賣裡,用二十五分錢買的),泰瑞給我的拼圖也是。小康給我的是一臺玩具3D照片觀賞器,這個玩具撐得久了一點,不過到頭來去了我的衣櫥,我再也沒看到它了。
我從爸媽那裡得到新衣,因為我的生日落在八月底,而且那年我要上小學一年級。我發現新褲子跟新襯衫令人興奮的程度,就跟電視節目開播前的測試畫面差不多,但還是設法很熱忱地道謝。我猜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識破了。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假惺惺的熱忱沒那麼容易裝出來……雖然說來可悲,這個技巧我們大多數人都學得相當快。無論何時,衣服都是在龐然大物裡洗好,掛在側院裡的曬衣繩上,最後摺起來收進我的五斗櫃抽屜裡。可能犯不著補充,這些衣服在那兒讓我眼不見心不煩,直到九月來臨、該穿到身上為止。我記得有件運動衫其實還挺酷的──棕色底,黃條紋。在我穿上那件的時候,我假裝我是個叫做黃蜂人的超級英雄:壞蛋們,小心我的刺!
可是對於那個裝著軍隊的床腳箱,小康說錯了。我天天玩這些兵,通常是在前院邊緣玩。我們的前院草皮跟衛理路之間有條泥土小徑,在那時連衛理路本身都還只是泥土路,只有九號公路跟通往山羊山的兩線道除外──山羊山有個給有錢人度假的地方──那時在哈洛,所有道路都是泥土路。我還記得我母親數度哀嘆著乾旱夏季跑進來的塵土。
比利.巴吉特跟艾爾.諾利斯──我最要好的兩個朋友──在好幾個下午都跟我一起玩軍隊遊戲,但在查爾斯.雅各第一次出現在我生命中的那天,我只有自己一人。我不記得為什麼比利跟艾爾沒跟我在一起,不過我確實記得那時候我很高興可以換換口味,獨處一下。一來,這樣就沒有必要把軍隊分成三師;二來──這還更重要──我不必跟他們爭現在該輪誰打贏。說實話,我竟然還得有輸的時候,在我看來這似乎不大公平,因為那些是我的士兵、是我的床腳箱。
在我生日後不久,一個漫長炎熱的夏末日子裡,我向我媽提出這個想法,她抓著我的肩膀,盯著我的雙眼,這是個很確定的徵兆,我就要學到另一個人生教訓了。「詹米,這個世界有一半的麻煩,就是出在『這是我的』這種態度。你在跟朋友玩的時候,這些士兵屬於你們所有人。」
「就算我們在打仗玩不同邊的時候也一樣?」
「就算是這樣也一樣。當比利跟艾爾回家去吃他們的晚餐,你把這些士兵收回箱子裡時──」
「那是軍用床腳箱!」
「對,軍用床腳箱。在你把這些士兵收好的時候,他們就又是你的了。人類有很多方式可以對彼此惡劣,等你長大點就知道了,不過我想所有不良行為都是從長年的徹底自私累積出來的。答應我,孩子,你永遠不會當自私的人。」
我答應了,不過我還是不喜歡比利跟艾爾打勝仗的時候。
在一九六二年十月的那一天,為了一個叫做古巴的熱帶小島國,世界的命運懸於一線的時候,我同時為交戰雙方作戰,這意思是說,到頭來我一定會贏。稍早的時候,鎮上的平路機曾經過衛理路(「把石頭搬來搬去,」我爹總是這樣咕噥),所以有相當多鬆軟的泥土。我刮下夠多泥土湊在一起,先堆成一座小丘,然後是一座大山丘,接著變成一個特大號山丘,幾乎跟我膝蓋一樣高。起初我想到要叫它山羊山,不過這樣似乎既沒原創性(畢竟真正的山羊山就在不到十二哩外),又很無趣。經過一番考慮,我決定稱之為骷髏山。我甚至設法用我的手指在那上面戳出像眼睛一樣的洞窟,但泥土很乾燥,洞穴一直塌陷。
「喔,好吧,」我告訴那些在床腳箱裡翻倒的塑膠士兵。「世道艱難,你不可能什麼都有。」這是我爸最愛講的諺語,他有五個孩子要養,我很確定他有理由相信這句話。「就假裝那裡有洞穴。」
我把我一半的軍隊放在骷髏山頂,他們在那裡形成了一支令人望而生畏的勁旅。我尤其喜歡那個迫擊砲兵擺在上面的樣子。這些兵是德國佬,我把美國軍隊安排在草坪邊緣。他們得到了所有吉普車跟卡車,因為在他們衝上那座山的險峻斜坡時,看起來會帥爆了。我確定有些車會翻倒,不過至少有一些會攻上山頂。而且會輾過那些迫擊砲兵,他們會尖叫著求饒。他們不會被放過的。
「殺啊!」我說道,同時安排好最後幾個有英雄氣概的美國人。「希特魔,你是下一個!」我開始發動他們往前衝,一排接著一排──然後發出漫畫式的機關槍噪音──這時一道陰影落到了戰場上。我抬頭一看,看到一個男人站在那裡。他擋住了午後的陽光,輪廓被金光環繞──一個人形日蝕。
有些什麼活動正在進行。我們家星期六下午總是這樣。安迪跟小康在我們家狹長的後院裡,跟他們的一群朋友玩「三高飛六滾地」,不時大叫大笑。克蕾爾跟她的兩個朋友在樓上她房間裡,在她的帝國派對時光唱盤上放唱片:〈動動舞〉(The Loco-Motion)、〈大兵〉(Soldier Boy)、〈帕里薩德公園〉(Palisades Park)。也有從車庫傳來的敲打聲,泰瑞跟我爸在那臺叫做公路火箭的五一年福特車上動工,又名「任務」。我有一次聽到他叫那輛車狗屁東西,當時我如獲至寶的一個詞彙,現在也還會講。在你想感覺好些的時候,就叫某樣東西狗屁東西。這樣通常有效。
有很多事情在進行,不過在那一刻,似乎一切都靜止下來。我知道那只是由虛假記憶導致的那種幻覺(更別提一個裝滿黑暗聯想的手提箱了),但這個回憶非常強烈。突然之間,沒有小孩在後院尖叫,沒有唱片在樓上播放,沒有車庫傳來的砰砰敲打聲,更沒有一隻鳥在叫。
然後那男人彎下腰,西下的太陽在他肩膀上炫目耀眼,讓我一時什麼都看不見。我揚起一隻手來替眼睛遮蔭。
「抱歉、抱歉,」他說,然後移動了夠大的距離,好讓我可以注視他而不必直視太陽。他上半身穿著上教堂用的黑色外套,還有一件國民領黑襯衫;下半身是藍色牛仔褲跟磨損的樂福鞋。這就好像他想在同一時間當兩個不一樣的人。在六歲的年紀,我把大人分成三類:年輕的大人、大人跟老人家。這個人算是年輕的大人。他把雙手放在膝蓋上,好讓他可以看清敵軍。
「你是誰?」我問道。
「查爾斯.雅各斯。」這名字聽來隱約有點耳熟。他伸出他的手,我立刻握了,因為就算在六歲,我也有我的禮貌。我們全都有,媽跟爸確保了這一點。
「為什麼你穿著裡面有個洞的領子?」
「因為我是個牧師。從今以後你在星期天上教堂的時候,我就會在那裡。而你要是去衛理公會青年團契星期四聚會,我也會在。」
「以前拉圖爾先生是我們的牧師,」我說:「可是他死了。」
「我知道。我很遺憾。」
「不過沒關係,因為媽說他沒受苦,只是直接上天堂了。但是他沒有戴這種領子。」
「因為比爾.拉圖爾是世俗傳教士。這表示他算是義工,他在沒有別人能做的時候讓教堂能開門,他這樣做很好。」
「我想我爸知道你的事,」我說道。「他是教堂裡的其中一個執事。他可以收奉獻金。不過,他必須跟其他執事輪流就是了。」
「分享是好的,」雅各斯說道,然後在我旁邊跪下來。
「你會要祈禱嗎?」這個念頭讓人起了點戒心。祈禱是教堂跟衛理公會青年團契做的事,我哥哥姊姊稱呼那個團契是星期四夜校。雅各斯先生讓學校重新開張的時候,會是我第一年上課,就像這年也會是我第一年上普通學校。「如果你想跟我爸講話,他跟泰瑞在車庫裡。他們正在替公路火箭裝新的離合器。呃,是我爸在裝啦。泰瑞大半時候是遞工具給他,然後在旁邊看。他八歲,我六歲。我想我媽可能在後院,在看一些男生玩三高飛六滾地。」
「我小時候這種遊戲叫滾滾棒。」他這麼說著,露出微笑。那是個很棒的微笑。我立刻就喜歡上他。
「是喔?」
「嗯哼,因為你必須在接到球以後,用球去打那個球棒。你叫什麼名字,孩子?」
「詹米.摩頓。我六歲。」
「你說了算。」
「我不認為有任何人在我們家前院玩過。」
「我也沒打算這樣做。我想做的是更仔細點看看你的軍隊,哪支是俄軍、哪支是美軍?」
「這個嘛!在地上的這些是美軍,當然,不過骷髏山上的是德國佬。美軍必須拿下那個山頭。」
「因為這座山擋住了路,」雅各斯說:「骷髏山後面就是通往德國的路。」
「正是!還有德國佬的頭頭!希特魔!」
「無數邪惡的始作俑者。」他說道。
「啊?」
「沒什麼。你介意我就叫那些壞人德國人嗎?『德國佬』好像有點惡毒。」
「不,那樣很好,德國佬就是德國人,德國人就是德國佬。我爹有打過仗,不過只有最後一年,他在德州修卡車。雅各斯先生,你打過那場仗嗎?」
「不,我年紀太小,韓戰時也還太小。摩頓將軍,美國人要怎麼拿下那個山頭?」
「衝上去!」我喊道。「射他們的機關槍!碰!巴噠巴噠巴噠!」然後把聲音壓低到喉嚨裡:「噠喀噠喀噠喀!」
「直接攻擊一塊高地聽起來很冒險,將軍。如果我是你,我會把你的軍隊兵分兩路……像這樣……」他把一半的美軍移到左邊,另一半放到右邊。「這樣就形成了一個鉗形圍攻,看到了嗎?」他把他的拇指跟食指捏在一起。「從兩邊同時逼向目標。」
「或許吧,」我說。我喜歡正面迎戰這個主意──有很多血淋淋的動作場面──不過雅各斯先生的主意對我還是很有吸引力。這招鬼鬼祟祟的,鬼鬼祟祟相當令人滿意。「我試著挖些洞窟,但泥土太乾了。」
「我看出來了。」他把一根手指戳進骷髏山裡,然後注視著泥土崩散,埋住那個洞。他站起來,拍拍他的牛仔褲膝蓋。「我有個小男孩,再過個一兩年可能會對你的士兵很有興趣。」
「如果他想玩,現在就可以玩。」我試著不要太自私。「他在哪裡?」
「還在波士頓,跟他媽媽在一起。有很多要打包的東西。我想,他們星期三會到這裡,最晚星期四到。不過莫利要玩士兵還太小了一點點,他只會把士兵撿起來到處亂扔。」
「他多大了?」
「才兩歲。」
「我敢賭他還會尿褲子!」我喊出來,然後開始大笑。這樣可能不太禮貌,但我忍不住。小孩尿濕褲子就是那麼好笑。
「他的確還會這樣,」雅各斯說著露出微笑:「可是我確定他會長大到超過那個階段的。你剛剛說,你父親在車庫裡?」
「是啊。」現在我記起我以前從哪聽到這個男人的名字了──媽跟爸在晚餐桌上講到從波士頓來的新牧師。他不是年輕得不得了嗎?我媽問過。對,而且他的薪水會反映出這一點。我爹回答的同時咧嘴笑了。我想他們又針對他多談了幾句,不過我完全沒去注意。那時安迪霸著馬鈴薯泥不放,他老是這樣。
「你試試那個縱射策略,」他說著,準備離開。
「啊?」
「鉗子,」他說著,再度把他的拇指跟食指鉗在一起。
「喔,對。好極了。」
我試了這一招。這招效果相當好,德國佬全死光了。不過這一役並不是我口中的精采大勝仗,所以我試了正面攻擊,卡車跟吉普車滾下骷髏山的陡坡,再加上德國佬從背後滾下去,一路發出絕望的臨死哀號:「呀啊啊啊啊啊!」
在戰火正熾的時候,爸媽跟雅各斯先生坐在前院裡喝著冰茶,談論教堂的相關事務──還有我爸是個執事,我媽參與婦女聯盟。她不是頭頭,卻是第二把交椅。你們該看看她當年有的那些花稍帽子,肯定有一打。我們那時候很幸福快樂。
我媽叫我的哥哥姊姊跟他們的朋友都來見見新牧師。我也正要過去,不過雅各斯先生揮揮手叫我回去,告訴媽媽我們已經見過了。「將軍,繼續奮戰!」他喊道。
我繼續奮戰。小康、安迪跟他們的朋友回到外頭繼續玩,克蕾爾跟她的朋友回樓上繼續跳舞(雖然我媽跟她說,拜託把音樂轉小聲一點,謝謝妳),摩頓夫婦與雅各斯牧師先生繼續聊,而且聊了好一陣。我記得我常常很訝異大人有多能聊,那讓人很疲累。
我不知道他們後來在幹什麼,因為我用好幾種不同的方式重新打過骷髏山之役。在最讓人滿意的情節中──是從雅各斯先生的鉗形圍攻改編來的──一部分的美軍從前方釘死了德國人,其他人則繞過去從後面突襲德國人。「縝麼回素?」他們之中有人喊道,然後頭上就挨了一槍。
我開始玩膩了,想著要進去吃片蛋糕(如果小康跟安迪的朋友有剩下的話),這時那道陰影再度落在我跟我的戰場上。我抬頭一看,看到雅各斯先生,他手上握著一杯水。
「我從你媽那裡借來這個,我可以示範個東西給你看嗎?」
「當然。」
他再一次跪下來,把水全部倒在骷髏山山頂。
「這是一場大雷雨!」我這麼大喊,發出模仿打雷的噪音。
「嗯哼,如果你希望如此,還有閃電呢。現在看著。」他戳出兩根手指,像魔鬼角似的,然後插進潮濕的泥土裡,這回洞窟挺住了。「一轉眼,」他說道:「就有洞窟啦。」他拿了兩個德國兵,把他們擺在裡面。「將軍,他們會很難根除,不過我確定美國人會做到這一點。」
「嘿!多謝啦!」
「如果洞窟又變得容易塌陷,就多加點水。」
「我會的。」
「還有等你打完這一仗以後,記得把玻璃杯帶回廚房去。我不想在來到哈洛的第一天就跟你媽媽槓上了。」
我答應了,然後伸出我的手。「握個手一言為定,雅各斯先生。」
他大笑著握了我的手,然後沿著衛理路走開,朝著牧師公館走去,他跟他的家人將在那裡住上三年,直到他被炒魷魚為止。我注視著他離開,然後轉回去面對骷髏山。
在我可以真正開始動手以前,另一道陰影落在戰場上。這回是我爸,他跪下一邊膝蓋,小心翼翼不去壓到任何美軍。「嗯,詹米,你對我們的新牧師看法如何?」
「我喜歡他。」
「我也喜歡他,你媽也是。以這份工作來說,他非常年輕,然而要是他表現好,我們只會是他的第一批會眾,不過我認為他會做得很好。對衛理公會青年團契尤其如此,年輕人吸引年輕人。」
「你看,爸爸,他示範給我看怎麼做洞窟。你只要把泥土弄濕,就能讓它變得幾乎像泥巴一樣了。」
「原來如此。」他揉揉我的頭髮。「你會想要在晚餐前好好洗乾淨。」他拿起玻璃杯。「要我替你把杯子拿進去嗎?」
「好,請幫我,謝謝你。」
他拿起玻璃杯走回屋裡去。我回到骷髏山,只看到泥土又乾了,洞窟已經塌陷,裡面的士兵被活埋了。我覺得這不要緊,畢竟他們是壞蛋。
【延伸閱讀】
本文摘自《復活》
出版社:皇冠出版
作者:史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