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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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要去見程可澔的那天,我有種周末打開電視機的感覺:不會吧,還來?要重播幾次啊?
女人最討厭的兩種生物,一種是前男友,一種是好姊妹的前男友。第一種很容易成為人生中的汙點、情史上的敗筆,不厭其煩地提醒所有人以及自己:妳的智力和視力都受損過。而讓自己惱羞成怒的原因是,他激發出妳身上一個不可說的潛能:奴性。以後再怎麼忘我,都會記得自己的出身:妳低聲下氣過、妳淚流滿面過。為了、那個、還是人嗎他。
第二種則是有點文化的流氓、情場的登徒子。妳每次都要收拾他留下的爛攤子,看著好姊妹又被他弄哭了,一起喝個哭哭啼啼,隔天宿醉上班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投入什麼,宿醉、太強、不晃會被撞到地上。過了幾個月,姊妹好不容易沒事了,那個人又來亂了,妳忍不住開罵,順便佩服自己,罵人可以不帶髒字,口業可以造得多有層次、多有味道。
程可澔就是第二種人。
米米是在國外唸書的時候,認識程可澔的。
一開始就不用付出的人,不會在後來知道要珍惜。米米太喜歡他了,喜歡到都聽他的。沒想到快要畢業的時候,程可澔偷吃了。我去機場接機的時候,看到她站在兩個大行李箱旁邊,像是被趕出家門的孩子,垂頭喪氣。
程可澔就是知道米米愛他,就是欺負她心軟。來台灣出差的時候,他總是會找她出來。也沒要她的身體,也沒要她的感情,就是要走了她的心。這麼多年下來,米米談了幾次戀愛,最後都還是想到程可澔。
「他說,他要搬回台灣了,然後可以的話,我們明年就結婚。」米米打了電話給我。
「靠......」
「妳不用擔心,我拒絕他了......妳覺不覺得,有時候會有錯覺,以為自己還喜歡一個人,其實只是喜歡那時候的快樂而已,」「可是我.......我不喜歡那時候的自己。」
愛情是這樣的,想念得太久以後,就會成了懷念。只有青春無敵的時候,才會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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