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入愛河、踏入禮堂,本以為婚姻從此幸福美滿,但婚後、生小孩後、進婆家後才發現一切都變了調,經濟壓力、關係壓力、育兒壓力讓媽媽身心俱疲,等到想抽身時才發現怎麼那麼困難?到底該怎麼讓生活變好呢?請媽媽們務必看看呂秋遠律師的10大建議。
呂秋遠律師最近接受了一個媽媽的諮詢,媽媽說,老公婚前非常貼心,想不到婚後卻變成恐怖情人,各種控制壓迫手段讓媽媽不堪負荷,最後罹患上躁鬱症,媽媽這次找律師就是為了想諮詢看看有什麼辦法可以拿到孩子的監護權後離開這個家。
......後來,我鼓起勇氣去看醫生,也把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他看,但是他說,就是因為我心裡有鬼,才會怕他查詢行蹤,怕到變成神經病。他寫了一段話給我:『早知你壞的可以,我還是堅持要你,不管你去到哪裡,我跟蹤到底。』,我只能大哭。」
「有天,我們同部門的男同事染疫,我在他的臉書動態下寫了『要保重身體,趕快回來上班唷!』,他當天晚上不讓我睡覺,一直質問我,一定跟他有一腿。他要我寫下切結書,保證以後不再跟任何異性同事有公務以外的往來,否則會天打雷劈,還要罰我100萬。我很害怕,所以我簽名了。後來,我發現我害怕走出房門,看到人就會掉眼淚。我的主管發現以後,讓我請病假。我在請病假的第一天,就逃回娘家,已經在娘家住了一個月。」
每個在婚姻中受傷的媽媽總會希望帶著孩子遠走高飛,但現實沒有那麼簡單,若媽媽沒有後援,婆家又要爭孩子的監護權,一定會害怕官司對自己不利,就更發焦慮,但當身心狀況已經亮紅燈,呂秋遠律師建議媽媽就不要再想顧全孩子或其他事情,因為現在你只能「要自己」。
呂律師:「不。你現在只能要自己。」
媽媽:「我不懂,什麼叫作要自己?」
呂律師:「你現在是生病的狀況,根本不適合訴訟。對你而言,現在離婚不是重點,反正已經分居,除非現在金城武在追你,否則是不是離婚,並不重要。他對你的行為,當然是家庭暴力,但是你沒有證據,萬一提告離婚,過程會很煎熬。而且,你先生是標準的恐怖情人,目前他只覺得失去了一個依附對象,他把你當作自己的所有物,你的離開會讓他很憤怒,所以他不會同意離婚。萬一,你離婚輸掉了,你會崩潰。所以,在目前的情況下,既然分居,已經看不到他,你就好好養病,讓自己開心一點,小孩能看就看,不適合看,就先放著,你得要優先照顧好自己的情緒,讓你的界線重新建立,才能好好處理你的其他關係,不論是夫妻,或是母子。」
媽媽:「這樣我是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
呂律師:「沒辦法,你就是只能優先照顧好你自己。你知道嗎?孩子或許沒看到你會受傷,但是更令孩子受傷的,可能是看到媽媽歇斯底里的樣子,甚至是在未來,你告訴他們,『如果不是為了照顧你們,我早就離婚了』之類的屁話。他們就會說,『我有要你把我生下來嗎?你知道生為你們的孩子,我覺得很痛苦嗎?』,到時候,恐怕你會更傷害他們。你現在不是主觀上不要,而是客觀上沒有能力要。請你優先保護自己,好嗎?」
「不負責任」是指在人還有能力去做時卻不願去做去承擔,但媽媽現在的狀況真的太差,孩子一定能感覺到壓抑的氛圍,這對成長非常不好,也會加深媽媽的疲累與愧疚感。請媽媽們要記得:空白是能彌補的,但傷痕很難復原。我們寧願先不見孩子,也不要勉強去相處,讓孩子留下難受的記憶,等一切塵埃落定、生活回到正軌我們再來加倍奉還欠下的愛吧!
媽媽理解了之後,請呂秋遠律師給自己10個建議,律師回覆:
1.遠離污染源,對於配偶與公婆,封鎖他們、別再聯絡。
2.按時看醫生、諮商師,讓自己能在藥物與專業人士的情況下好起來。
3.不要再想你有多少責任與義務要處理,你唯一要照顧的人,就是你自己。
4.本草綱目記載,離婚治百病,但是不能離婚,分居也可以是特效藥。
5.讓自己慢慢好,別急,傷害你用了三年時間,要好起來,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6.別在意有人說你不負責任,換做他,說不定他逃的比你還快。
7.照顧孩子不是只有主觀想要做,而是客觀要有能力做。
8.在經濟能力範圍許可內,去喝下午茶、逛街、甚至出國旅遊,讓自己開心最重要。
9.讓自己休息半年後,心理健康穩定了,再來處理訴訟問題。沒有健康的心理,就沒有訴訟可言。
10.愛自己。
當媽媽後很容易陷入「我要照顧好所有人」的念頭,但生活不是童話故事,一味的犧牲奉獻不會換來所有人的敬仰感謝,還時常被他人得寸進尺,當妳發現沒有人在為媽媽著想時,請妳為自己著想,照顧好自己、愛自己,當有餘力時再去顧全別人,尤其是孩子。若真的罪惡感太重,請靜下心來,轉念告訴自己:「我先欠著,之後再還。」別擔心,孩子一定會等妳的。
你不孤單!你擔心的、傷心的、焦慮的我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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